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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緬孤軍後裔
2007/06/30 00:25:43瀏覽2753|回應2|推薦23

中國時報  2007.03.04
泰緬孤軍後裔無國籍 返鄉如登天

林庭瑤/專題報導


    去年六月十三日下午四時,陰灰天空飄下小雨,尹發然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服務台前,已靜候一段時間,返鄉心情格外濃烈。他不經意瞥見,內政部長李逸洋從側門轉進電梯,他突然搶先部長跟前一步,雙膝跪倒在地上,泣不成聲地說:「部長大人,請你幫幫我!無論如何,請你要幫幫我!」

    尹發然是緬北孤軍後裔。他父親早年跟著國軍部隊逃難到泰緬邊境金三角「撣邦」落腳,是住在緬北難民村的雲南人。緬甸政府對這批泰緬「孤軍」及其後代,並不給他們公民身分,只發給「難民證」。

    十年前,尹發然父親為讓兒子遠離金三角毒窟,不惜變賣家產換來一本假護照,促成兒子來到台灣就學。不料,我國移民政策在一九九九年歷經大變革,《移民法》正式上路,此後泰緬僑生必須出具「無國籍證明」,使尹發然變成為「無國籍人球」。

    移民法上路 廿多人成人球

    這群在台灣的無國籍人球,多達二十多人。每逢年關到,親睹別人返鄉團圓,思鄉心情難以排解。老家在泰北滿星疊的孤軍後裔董詩文,經年累月申請合法身分受挫,他泣訴說:「只會踢皮球的政府官員,如果他們後代以後不能回家團圓,不能回家掃墓,他們心裡頭到底作何感受?」

    孤軍後裔身分問題從一九九○年正式爆發。第一批的一百一十六位泰緬僑生持「偽變造證件」,在一九九五年由僑委會用專案方式處理,這批僑生可直接取領身分證明,但只處理一九八五至一九九一年間入境的僑生。

    第二批孤軍後裔及泰北新娘,總共一百六十一位,因《移民法》在一九九九年五月廿一日實施後,需提出「無國籍證明」,才能取得合法身分。不過,在前立委陳學聖召開的協調會中,政府決定不必提供「無國籍證明」文件,並放寬追溯泰緬孤軍後裔至入境日起算,在台居留五年即可取得我國籍。

    至於尹發然、董詩文這類案例,屬於第三批未解決的孤軍後裔,目前還有廿至卅位無國籍泰緬僑生。

    僑委會打官腔 警政署刁難

    尹發然向李逸洋下跪之前,原本準備向僑委會申請僑生證明。尹在樓下服務台撥電話到僑委會,僑委會人員卻官腔官調,問他如何證明自己是泰緬僑生?尹發然沒有任何身分證件,外僑居留證早已遺失,只能請熟識的許姓警官打電話到僑委會說明。

    泰緬孤軍後裔爭取合法身分時,除了僑委會刁難,內政部警政署的態度更強硬。因為警政署官員老是拿出《移民法》當擋箭牌,要泰緬僑生出具「無國籍證明」,否則不能取得合法身分;拿不出這類證明的僑生,只能在台灣成為人球,進退不得。

    警政署外事組官員就說,「政府一切『依法行政』,態度不能夠軟化,否則會鼓勵有人持用假護照入境,如果其中一位取得正式身分,會讓更多人以依親方式來台居留。」隨著今年元月二日移民署成立,警政署外事組再把相關業務全部推給移民署。

    假身分來台 生命中的無奈

    事實上,從泰緬持假護照來台的僑生,會用假身分來台,大多數迫於生命中的無奈。以孤軍後裔楊雷為例,父親楊奇美是泰緬孤軍,卻因國防部寫錯一個字,造成他無法取得合法身分。

    楊雷七歲那年,他外婆在泰國過逝,母親楊香要帶楊雷到台灣依親,楊香的父親名為楊奇美,因楊奇美是不識字的老兵,國防部寫下的名字與泰北的名字差一個字,一個是「其」、另一是「奇」,就這樣,沒辦法辦理依親。

    一位孤軍後裔的友人驚訝地說,「很難想像,中華民國的身分證不被國際社會承認,為何泰緬孤軍後裔想要拿到一張身分證,居然難如登天?不懂內政部為何這麼沒人性?」

    「我已習慣被當人球般踢來踢去,但忍耐總有個限度吧,我只需要一個合法身分證件,難道要我去偷去搶嗎?」董詩文義憤填膺地說,「警政署外事組老嫌我們是『麻煩製造者』,內政部官員還對我們連說了幾次:『如果你們不滿,就去抗議啊!』」

    否定異域英雄 官員叫垃圾

    泰緬僑生口中「劉姐」的劉小華,長期為這群僑生權益奔走,她表示,「我很害怕聽到同學們說,有官員管他們叫『垃圾』,認定持假護照入境的便是『壞人』,他們也不敢跳起來,要官員釐清他們及家人之所以失去國籍的責任歸屬。」

    一位孤軍後裔說:「政府不但不念舊情,不肯定孤軍對國家的貢獻,反而對我們的身分極盡的扭曲、歧視與排斥,說我們是來自中國大陸、身分不明的危險人物,假藉孤軍後裔的名義來台申請入籍。這是何等的汙辱與傷害啊!」

    尹發然的父親在二○○五年十二月驟逝,他想為父親蓋棺的心願未了,已被內政部、外交部、僑委會等耽擱了一年多。經向內政部長一跪,尹發然狀況解除,終於辦到「無國籍居留證」,只要再等一年後,就能回到緬北老家。

    然而,其他孤軍後裔就沒有這麼樂觀了。董詩文無奈地說:「難道要我們都向部長下跪,才會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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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行動訴求 2001.03
 
自相矛盾的移民法

 
經過多年的爭取,入出移民法於去年五月修訂公布以後,我們原以為泰北難民問題可以解決了,但取得身份證前的「無國籍證明」對我們而言卻是天方夜譚:內政部先是要求我們放棄原有國籍(可是我們從來就沒有國籍,無從放棄!),後又要求我們證明自己確實是孤軍後裔(可是我們根本回不了家,如何取得?),一拖又是年餘。今年6月14日,內政部終於簽署有關泰緬地區無國籍人民辦理居留的文件,由警政署外事組發文至各縣市警察局機關,只要我們先去自首持用假護照,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或法院判決確定者,可辦理居留證。但居留證取得後還要再等五年才能申請入籍,且我們之中還有八十餘名連法院判決都遙遙無期
這麼多年,我們奔波於僑委會、內政部、地方法院、警政署、外交部、境管局…….文件補了又補,可是,直到現在,一百多名泰北國軍子弟的處境:


.沒有身份證,自華僑中學畢業考上大學的年輕學生,無法順利註冊。
.沒有身份證,生病的人因為醫藥費太貴,不敢就醫治療。
.沒有身份證,遭受工作傷害而終身致殘的工人,領不到社會救助。
.沒有身份證,已屆學的孩子沒辦法報戶口,母子倆一起當黑戶。
.沒有身份證,一遇到警察臨檢就被關上好幾天。
 ..........................................


我們生活在台灣、在台灣工作、就學,要求的只是一張身份證明,讓我們可以合法工作、加入健保、考駕照、納稅、辦護照出國探望泰緬地區的老父老母….一般人理所當然的權益,對我們來說,竟然是如此遙不可及!中秋節將至,這是月圓人團圓的日子,我們何時才能與家人團聚? 
 
 
救人第一,我們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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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移民法對我們的困境根本不管用。我們早就是台灣人,卻在台灣面臨人身安全、生存權的問題,八掌溪事件時,阿扁總統曾說:「救人第一」,我們這一群舊國民黨時期造成歷史悲劇下的犧牲者,期待新政府能展現力,救救滯台的泰緬國軍後裔,讓我們在台灣免於就學、就醫、就業的恐懼。
我們要求唐院長,在中秋節前夕,能回應我們的要求:
一、 成立行政院跨部會專案小組,儘速解決泰緬孤軍後裔身份證問題。
二、 未取得合法身份證前,核發臨時身份證,以便加入勞保、健保,取得就學、就業、就醫的便利。人命關天,請救救我們!
 
 

( 創作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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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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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1)  
2007/09/11 12:19 【不平則鳴】 請大家幫忙,幫泰北的孩子。請大家共襄盛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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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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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臣孽子
2007/08/20 23:31

每當想起這些無家可歸的孤臣, 彷彿是失了爹娘的孤兒.

回頭看臺灣, 不認祖先的孽子, 這個世界, 是非常不公平的!





夜風樓主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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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2007/07/12 00:59
依照中華民國的國籍法 採血統主義明文規定 生時父為中華民國國民者是中華民國國民  依國籍法他門當然是中華民國國民 只是主政者要去中國化 否定中華民國 才有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