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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7 11:33:45瀏覽78|回應0|推薦0 | |
「性事」至現在仍為朝野所遮掩,不敢正視之!中央開放給地方做主,地方難有認清事實者?因而公然為之性事!仍是違法‧ 食色性也古有明言,而今人反視、避危之!?如能做到如設立公廁般,讓有需要之人入進作為-滿足生理所需,何以不能?而視之為猛獸、巨流乎? 有能力者當以能力為之,設以愛情為先決條件者也可任意行之!在意者,當以之為生理之發洩時,須有正可尋圖之管道,以視人事,正常安全之社會!讓幼小稚齡者不再因境緣、親近者之隨意,而招荼炭! 衛道者每以責任、良心,苛責為事之個人、政府,認為應有較好之途徑以避此,然人性之本欲,如無高明之智、聖潔之心,加以長期之修養,如何能斬斷?若尋治水以疏導之法,當可避其亂矣!當真者須有做為,而不是還在推拖、讓梨? 設立管道後,如仍對稚齡者做出令人髮指之事,則斃之可也! 註:所謂「公廁」,以喻之解決生理急切之所,政府買單或自付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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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