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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2 09:54:05瀏覽63|回應0|推薦0 | |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為師之人應當有其標的:教育人子成才、樹立理想目標、建立正確方向、學習知識、瞭解事情、明辨是非,能妥善運用以利將來… 再不卻者,以求自我之溫飽,清楚交代傳授知識,也不能對不起良心,以學生為食材? 雖說自由戀愛、人生自由,然以師之高度對學生,如何相應比?學生之思想做為必然不及老師,是以有利欺瞞、引誘? 為師者當有自我之要求!如何能以其位謀之利乎?(此有關男女情愛之事) 學生少(ㄕㄠヽ)也!思想必然空幻,為師編織美夢設誘,必然有失師道!即使大學生成年尚未入社會,未能獨力應對生活,又如何支配感情?能自負其責乎?感情與理智在「教育」之當口,應更明確把守才是! 有德者必自愛潔!在任何階段守其方寸,男女情欲何能任意放逐,如入無人之境乎? 勿以已成之事美化之!雖言及風雅,實缺人德也,更何況多所怨懟,徒增社會之混淆… 願天下有情人知所節制!必竟是穿著衣冠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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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