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情殤----(上)
2003/03/05 02:09:18瀏覽2|回應0|推薦0


喜歡一個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但是要忘記一個人卻是很難的;
思念一個人可以是幸福、是喜悅,
也可以是痛苦、是感傷。



分手迄今應該有8年了吧!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漸漸淡忘我倆曾經的點點滴滴。記得你喜歡打籃球,因此固定週一與同事打球;而我喜歡藝術、看展覽,你也會陪我至美術館、故宮、紅毛城等地,甚至也能和我一起討論。此外,你可還記得一部膾炙人口的電影----「第六感生死戀」,大家都說很好看,可是我倆似乎看不出其中的感人。你被你室友說沒情調,同樣地,我也被同事說不夠浪漫。而今想來,這些情景,彷若歷歷在目、猶在耳際般,不過現在也都只能回憶罷了。


時間拉開了記憶,拉遠我對你的思念,加諸我忘記你的身影、你的一切。分手後,為了要忘記你,我開始保持忙碌,如此才能夠不胡思亂想。每當朋友問起你,我總淡淡的說:沒有緣份。她們也不會繼續追問,因為她們都知道我非常相信隨緣、安命,凡事有因果關係的。然而在分手後的第一年,當我到我們曾經去過的地方,是令人悵然,總是敗興而歸,卻是愈加的思念你;甚至與同學在國外渡假時,看著滿天的星空,我會想起你曾經告訴我的話:你說要一起到海邊渡假、數星星,可惜這承諾未能成真。一個最殘酷的事實,就是在哪裡跌倒,就在哪裡爬起來,所以當重遊舊地時,能夠坦然介紹景點特色,當我不再埋怨,不再悲傷,而是能夠感謝之時,我知道我走出你的陰影了。


時間真得很奇妙,當快樂的時候,希望能有多一點時間;可是當悲傷的時候,是多麼希望時間早點過去,甚至能夠停止,人總是在矛盾情懷中交織著。


那天在主管的引見下,你看到我的那一剎那,是震驚、是錯愕,因為我始終在台北,而你早已回竹東多年,所以你的訝異是可想而知的。不過我倆當時並未互訴彼此認識,頗有默契的只是點頭寒暄。我想能少製造些話題也好。只不過這一次的見面,竟牽動早已撫平的心,竟不斷地思索你我的曾經。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yi1428&aid=1833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