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立其誠」,經過你的文字,寫出了心中ㄉ感受,這再真確不過。
常常我自己問自己,「藝術欣賞到底是怎麼回事」?只是一句:「很美;很好看;很感動。」就說完了嗎?這種答案,自己很不滿意,好像也很對不起藝術家花了這許多心思。後來我「強迫」自己,一定得說或寫,至少一句來描寫我對這作品的感受和感動,這個自我鍛鍊,讓我在欣賞作品時,得到不少樂趣。小小的經驗,與眾好友分享!
Y.S,你的解釋,說出了我們的真確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