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劉宥廷╱高雄報導】
余姓女子駕車在國道發現前方廂型車打方向燈卻不變換車道,於是把車開到廂型車旁並搖下車窗說「你是怎開車的」,讓邱姓男駕駛不悅,強行攔下她去路,下車拿棍棒砸毀擋風玻璃;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自由罪判邱4月,得易科罰金。
去年5月4日下午5時30分,50多歲余女開車經中山高南下路段,因前方邱男所駕廂型車持續打左後方向燈,造成余女無法判斷行駛方位,加速超前搖下車窗並對邱說「為何這樣開車,你怎麼開車的」,此舉引來行車糾紛。
邱男在下高速公路前,於建國路西側匝道強行對余女逼車,甚至將車擋住去路,火冒三丈下車衝向余女座車,用拳頭毆打駕駛座車窗及折斷雨刷;隨後再氣沖沖折返車拿出棍棒朝擋風玻璃猛力敲打,導致余女驚嚇不已,躲在車上不敢下車,打電話報案一度講錯地點及車牌號碼。
邱男洩憤完揚長而去,但行徑全被余女車內行車紀錄器拍的一清二楚,苓雅警方依據余女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派員循線「以車追人」查獲逼車砸車的邱男,供余女指認無誤後,移送雄檢偵結提起公訴。
雄院審理指出,邱男曾犯公共危險罪判處3月並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累犯依從重強制罪,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