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鑑 界複丈 登記類 測量類 地用類 自己辦專區 標準作業程序 檔案應用白皮書 公文檔案申請受理時間地點 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檔案申請流程 檔案應用收費標準 ...
辦理土地鑑界作業 目的: 為確定土地界址位置、或有效管理土地使用而測量土地界址之所在。 相關法令及規定: 土地法。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辦理圖解法土地界址鑑定作業注意事項。
本規費試算僅供參考之用,實際應繳規費仍應以受理土地複丈之地政事務所核定之規費為準。 ... 說明: 土地鑑界費以每筆每公頃為計收單位,不足1公頃者,以1公頃計,超過1公頃者,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增加不足半公頃者,以半公頃計,每單位以 ...
測量類申請書表填寫範例及須知 土地鑑界 一、 申請人應備證件應備文件 土地複丈申請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二、 申請須知 土地鑑界複丈申請須知(doc檔案) 土地鑑界複丈申請須知(pdf檔案) 三、 填寫範例
可向土地所在地政事務所繳納規費,申請土地鑑 界。唯土地所有權人對鑑界成果不服,可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1條規定: 「鑑界之複丈,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二、申請人對於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得再填具土地複丈申請書敘明理由 ...
土地鑑界 | 土地複丈 土地鑑界應檢附那些資料 1.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申請書。 2.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或承租地租約書影本。 3. 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共有人之一即可)。親自申請時免附,但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供查證。
土地鑑界複丈申請須知 一、申請時機 土地所有權人為明確了解土地經界之位置時,提出土地鑑界複丈申請。二、申請人資格(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5205條)條) (一)凡土地經界不明者,由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