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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可以同居嗎?
2010/09/15 00:03:31瀏覽7692|回應50|推薦336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
         (彥琳攝於2010.9.4圖中年輕人我不認識,只是覺得女孩的裝扮很特別,
            就偷拍了)

      婚前可以同居嗎?

    傍晚時分,我在廚房正「刀光與鍋鏟齊飛」,忙得不可開交, 16 歲的女兒忽然
    挨過 來,煞有介事地站在炒菜鍋旁,像問功課似的,一臉認真地拋給我這個問題
   :「婚前可以同居嗎?」

   「什麼?」我一楞,望她兩眼,確定自己沒聽錯,我反問:「婚前為什麼要同居
    ?」

   「我朋友說,不同居,怎麼能『真的』了解一個人呢?」原來她正跟一個手帕交
    在「非死不可」( facebook )上聊天,手帕交告訴她,男女交往要「同居」才能
    真的互相了解。她好奇地想知道我的看法。

    真是交友不慎啊!(註)我在心裡狠狠咒了句,回過頭,換上慈祥和藹的笑容朝
    小妮子說:「這是個很有趣的話題,媽媽要跟妳好好聊聊。」

    我快速把鍋子裡的菜炒好,火一關,趕緊去處理女兒的「疑難雜症」。女兒雖
    還年輕,也沒交男朋友的經驗;但「同居」的愛情習題她早晚會碰到,我心裡盤
    算著,不如趁此機會跟她說清楚講明白。

    我先問她:「要『真的』了解一個人,只有『同居』嗎?沒別的方法嗎?」

   心思單純的小妮子聳聳肩,說:「我覺得她說的有道理:不住在一起,怎麼了解一
   個人?」
 
   我沉思一會,對她說:「那你有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沒真的互相了解就毫無距離
   地住在一起,會不會危險?萬一那人有不良行為(譬如吸毒)或甚至有精神病、
   犯罪紀錄……?」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若同居後才發現不合適,對方能輕易分手
   嗎?萬一同居的對象有人格問題,分手會不會刺激他做傻事?我告訴小妮子,同居
   伴隨而來的是婚前性行為,男女一旦發生性關係,兩人就很難「好聚好散」了,分
   手常會造成傷害。 

  其實了解一個人不需要同居,和男生多聊聊,了解他的想法;多觀察他的言行舉止
  ,都可以知道他的為人。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婚姻制度,別急著在婚前發生性行為
  ,以免兩人耽溺於性愛,反而忽略精神層面的契合——例如兩人的溝通方式、價值
   觀的協調、對金錢的看法……這些維繫婚姻的關鍵,婚前應該多花時間了解。

  「如果觀察知道對方是個善良隨和又可靠的人,」我說:「即使婚後才發現他襪子
  亂丟有什麼關係?牙膏亂擠又何妨?瑕不掩瑜啊!而且生活上的細節,大家彼此
  尊重、遷就一下,總有辦法解決的,日子還是可以過得很順心。」

  女兒聽完,笑瞇瞇地走開了。

  望著她的背影,我在心裡嘀咕著:幸好婚前我和妳爸爸沒同居,不然當時一定被
  他驚天動地的打呼聲嚇跑了!那不是錯過這麼好的男人了嗎?

  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
  判。」(希伯來書十三章 4 節)

(註)其實這女孩來自蠻好的家庭。我們兩家都很熟,她父母的婚姻幸福美滿,
會有「同居」這想法,據悉是從偶像劇學來的。

~補記~

晚飯桌上,小妮子不死心,又以同樣的問題「考」外子。

「幹嘛同居?」孩子的爹斬釘截鐵的回答:「多觀察就好啦!」轉過頭,外子瞅著我用委屈的聲音低低嘟囔:「像我跟你媽,婚前不但沒同居,還結兩次婚才『同居呢!」 

我聽了不禁啞然失笑。原來,當年我們計劃婚後到美國留學,外子以為辦簽證需要英文結婚證書,便在正式宴客結婚前一周,拉著我先跑去法院公證結婚。那天晚上,我去他家吃晚飯,外子說,既然我們已經「婚」了,就乾脆留下過夜吧?當時我搖搖頭,說了句把他「打敗」的話:「公證結婚不算!」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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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enlinhuang40&aid=412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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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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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上床來了解對方?
2010/09/15 12:57
自欺欺人。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6 08:50 回覆:

同感~~

謝謝留言。


Where繪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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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得好
2010/09/15 12:29

你考慮得很周到哩,這樣比較能說服年輕人,以前聽到不能同居大都是認為這樣不道德,尤其是女方都會認為這樣是被玩過。

不過同居過很難好來好散,在台灣是這樣,但是西方社會這種事情不是很稀鬆平常嗎?不知道你在美國觀察,美國人真的比較容易好來好散?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5 20:56 回覆:

只是用籠統的「道德觀」,很難說服人,
對年輕人需講「理」,是不是?

美國在這方面的觀念也是因人而異,
不過,就我所聽到的……一般人可能較缺乏「道德」約束力吧?
基督徒會好些。

謝謝留言。


溫哥華 千里傳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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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只是一個儀式
2010/09/15 12:01
加拿大,只要住在一起超過一年,男跟男,女跟女,或是男跟女,都是稱為 common law partner,權利與義務與所謂結婚後相同。補充,加拿大允許同性婚姻。
結婚,以加拿大法律而言,真的只是一種形式。
我,跟我老婆一樣,完全不反對女兒婚前同居。
如果,已經成年的孩子,都不能決定他們的將來,父母反對阻止得了嗎!
如果,因為這樣,搞砸了親子間的感情,又沒能阻止,划得來嗎?
關心,讓他們知道,父母永遠都是跟他們心連心。健康快樂比什麼多重要!MySpace
台僑,關心的事較早熟。
台灣同胞,關心的是,教育以及將來找工作的事!
各有各的煩惱,我們不煩,不願煩!
Victor..

[溫哥華 千里傳音]
[AVの館:電老大]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5 20:49 回覆:

每家父母不同,觀念不同,可以理解。

謝謝留言。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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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話題
2010/09/15 10:43

我們是應該交換這個話題,做父母的準備功課了。

我女兒也是預備她以後要先同居的人,但是因為還小,我還沒機會跟她深入討論。(也沒有準備)

她今年經歷了交男友,性接觸的準備(幸虧我們打消了她的念頭),一個多月,她就決定要分手了。然後又是討論,如何分手的問題。總算是圓滿結束。

的確,父母很難以道德教條來束縛孩子,只能平常就做討論溝通。否則,等時候到了,父母想說什麼都聽不進了。

你們夫妻倆的說法都很值得我參考。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5 11:26 回覆:

對!

兩性話題要從小與孩子討論,

並且灌輸正確的觀念與知識。

若等孩子戀愛了才講,

恐怕沒什麼用了。

謝謝pearlz留言。


隨興(隨時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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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同....
2010/09/15 10:24
同居跟真正的婚姻生活大不同吧!有個朋友跟她男朋友同居了六.七年,生活步調應該熟悉的不得了,但結婚後不到一年就分了,理由是"觀念不同,理念不合",所以婚前同居???.....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5 11:12 回覆:

嘿~~妳點到了重點,

「同居」不是幸福婚姻的保證!

謝謝提出看法。


成吉思汗的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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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5 10:06
十幾歲或二十初頭的,婚前同居...  我覺得比較有可能是找藉口想要早點常識同居生活. 

出了社會,甚至到了三十多歲,我覺得沒什麼不可以吧 ~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5 11:04 回覆:

30多歲是大人了,

恐怕早已不聽父母的話。

同居的後果(或苦果),孩子要自己承擔了~~

謝謝留言。


divagir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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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兒的我們
2010/09/15 08:43
甚至是女兒還未成年
當然希望女兒能夠了解 [婚前不同居]的重要性
不過現在這個社會
不管是美國此地 還是台灣
我想婚前同居的趨勢 是越來越高吧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5 08:52 回覆:

唉~~

所以,Rachel已經做了心裡準備嗎?


晨曦Catherin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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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可以同居嗎?
2010/09/15 08:19

如樓下貓婆說的現在不婚族佔很大部分

我也看過終身沒結婚相守到老的伴侶

所以有時候覺得好像男女交往也沒有太多婚前婚後的問題了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5 08:36 回覆:

原來休息e夏係「貓婆」嗎?呵呵~~

終身沒結婚相守到老」,真是神仙眷屬啊!

不過,這樣滴神仙能有多少?

我周遭的朋友還沒見過有這樣的「神仙」哩~~


conni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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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2010/09/15 03:46
 是她周遭的朋友吧

connie F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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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5 03:23
 女兒已到適婚年齡  也有要好男朋友  但她是不婚主義  她說不願有離婚的可能  這是甚麼歪理  唉  不過我也無法干涉  只要她健康快樂  就是我的願望了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5 03:27 回覆:

ㄟ……她的男朋友沒給她足夠的信心——不離婚的信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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