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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園工業區內未納管事業水污染防治法令暨設施操作維護座談會
2011/09/01 21:09:09瀏覽184|回應0|推薦0

大園工業區內未納管事業水污染防治法令暨設施操作維護座談會

【桃園訊】桃園縣老街溪下游許厝港濕地已被內政部編列為國家級重要保育濕地,且老街溪為馬總統英九就任以來列為整治九大重點河川之一;吳縣長志揚特於將99年列為河川整治推動元年,要求縣府團隊共同推動河川再造,期望將老街溪成為一條清溪川。
  
目前老街溪流域上共計有7處環保署水質測站,其中許厝港一號橋位於大園工業區下游,工業區廢水排放長年來為污染稽查重點,環保局除每年度進行工業區稽查管制外,亦針對污染區內事業進行功能評鑑,為有效杜絕廢水繞流偷排情事,更於99年10月1日與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共同簽訂為期三年之「水污染查證權委託」,目前成果已逐有顯現,使長期處於嚴重污染河段之許厝港一號橋逐步為中度污染河段。

環保局於100年8月31日特於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舉辦「區內未納管事業水污染防治法令暨設施操作維護說明會」,會中除進行水污染防治法令宣導,亦特請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陳副總見財,就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實務維護管理技術及其常見缺失與問題解決之經驗說明,以強化區內事業廢水設施操作維護管理層面,期能達長期穩定放流水質。
 
環保局表示,依水污染防治法之規定,雨、污水本應分流處理,因大園工業區為較早期開發之工業區,故有一期、二期開發區域,而進駐事業現行之廢水處理方式亦不同;為符合現行下水道法及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配合縣府河川整治決心,未來規劃將大園工業區一期專管排放之區內事業,以全數納管之方式統一處置,並符合行政院環保署105年之放流水標準,期能達成環保經濟雙贏之永續局面。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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