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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國中就教師體罰、洩題、校外開設補習班與校內公然招生案處理情形之說明稿
2011/09/01 21:03:59瀏覽130|回應0|推薦0

新屋國中就教師體罰、洩題、校外開設補習班與校內公然招生案處理情形之說明稿

【新屋訊】有關平面及電視媒體於100年8月10日至13日報導本校教師體罰、洩題、校外開設補習班與校內公然招生案,去年接獲家長陳情後,即已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處理。學校依規定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案內教師涉及開設補習班及校內公然招生情事者,分別核予大過1次及小過2次;涉及洩題者,分別核予大過1次及小過1次;涉及體罰者,分別核予小過1次。以上涉案教師並皆已列入99學年度年終考績處分。
 
另本校教評會已依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規議決2名不當行為之教師因違反聘約,予以解聘。
 
另本校相當重視每一位學生參加免試入學之權益,已透過多次領域會議及課發會研擬學生成績補救方式,成績不公之科目分數除不予採計外,另以重考方式辦理等,本校定以維護學生最大公平權益為考量,並於明日對家長及學生說明成績補救相關措施,以維護學生免試入學成績計算之公平性。對於造成家長及學生困擾,本校鄭重道歉。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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