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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局檢肅到案『治平目標』不良組合首惡謝○明及犯罪組織成員共7人案
2010/06/30 19:34:27瀏覽969|回應0|推薦0

桃園分局檢肅到案『治平目標』不良組合首惡謝○明及犯罪組織成員共7人案

桃園分局指出,嫌犯謝○明「綽號:小林、龍哥」(經查有組織犯罪條例、詐欺、妨害性自主、賭博、傷害、妨害公務等刑案紀錄)原為不良組合犯罪組織之首惡;謝嫌為要擴大犯罪組織勢力,自稱係天道盟同心會桃園分會長,以家族化、組織化之方式非法經營地下錢莊,牟取不法暴利;嫌犯謝○明常在報紙上刊登「大鑫融資、身分證、票貼、汽、機車、計程車小額借款,電話:0934387722、0981498605」等內容,招攬急需用錢無經驗之人向渠借貸,並收取60分至90分之重利(例如借款新台幣6萬元,實拿4萬8千元,以10天為1期,並簽具雙倍面額之本票及身分證影本作為抵押)。

警方表示,待借款人無法支付高額利息時,嫌犯謝○明即教唆渠太太邱○君(共犯)繕寫存證信函警告借款人出面解決,並以冒用他人名義申辦之行動電話傳遞恐嚇簡訊,恐嚇危害借款人身家安全,且假藉以交通事故、傷害、毀損等事由至臺北、桃園地檢署等單位謊報控訴借款人,誣陷借款人入罪;待借款人出庭應訊後,嫌犯謝○明即率渠犯罪組織成員蔡○吉、林○岊、謝○翰、丁○勛等嫌伺機強押借款人至借款人住處解決,並率組織成員分持棍棒圍毆借款人成重傷;嫌犯謝○明復再教唆渠岳母(共犯)劉○琴至勞保局、戶政事務所等單位,調取借款人之戶籍、資產等資料,連同借款人所簽立之商業本票,至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申請確定債權及申請假扣押借款人資產;嗣檢、警司法單位通知調查時,嫌犯謝○明除藉故拖延隱匿外,並冒用他人身分證證件應訊;嫌犯謝○明玩弄司法作為暴力討債工具,藐視、踐踏司法公權力於股掌之間,詐騙成性、惡行囂張猖狂,嚴重危害民眾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安全,嚴重影響社會安寧秩序至鉅。
 
桃園分局分局長楊哲昌於到任後,秉持主動打擊消滅犯罪,維護社會治安之精神,立即指派偵查隊成立蒐證小組,並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柯怡如指揮偵辦,經過長期埋伏蒐證、跟監、掌控該謝○明犯罪組織集團之行蹤動態,於(30)日見時機成熟,動員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與蘆竹分局等單位警力共30餘人,針對7個處所展開拘提、搜索行動,剷除以謝○明為首,專門從事非法經營地下錢莊、並挾黑道幫派勢力,以暴力脅迫手段率眾強押、傷人、毀物等不法行為之「謝○明不良組合」犯罪組織,共計拘提到案組織成員共7人,分別為謝○明(34歲)、劉○琴(53歲)、邱○君(32歲)、蔡○吉(26歲)、林○岊(24歲)、謝○翰(22歲)、丁○勛(22歲);並查扣涉案相關證物、手機6支、SIM卡14枚、空白本票2本、本票14張、身分證、健保卡影本5枚、房屋租賃契約影本1本、借款收據影本、土地所有權狀5紙、建物所有權狀3紙、存證信函8張、授權書、讓渡證書、房屋買賣轉讓讓渡證明書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偽造文書、傷害、毀損、誣告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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