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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30 19:34:27瀏覽969|回應0|推薦0 | |
桃園分局檢肅到案『治平目標』不良組合首惡謝○明及犯罪組織成員共7人案 桃園分局指出,嫌犯謝○明「綽號:小林、龍哥」(經查有組織犯罪條例、詐欺、妨害性自主、賭博、傷害、妨害公務等刑案紀錄)原為不良組合犯罪組織之首惡;謝嫌為要擴大犯罪組織勢力,自稱係天道盟同心會桃園分會長,以家族化、組織化之方式非法經營地下錢莊,牟取不法暴利;嫌犯謝○明常在報紙上刊登「大鑫融資、身分證、票貼、汽、機車、計程車小額借款,電話:0934387722、0981498605」等內容,招攬急需用錢無經驗之人向渠借貸,並收取60分至90分之重利(例如借款新台幣6萬元,實拿4萬8千元,以10天為1期,並簽具雙倍面額之本票及身分證影本作為抵押)。 警方表示,待借款人無法支付高額利息時,嫌犯謝○明即教唆渠太太邱○君(共犯)繕寫存證信函警告借款人出面解決,並以冒用他人名義申辦之行動電話傳遞恐嚇簡訊,恐嚇危害借款人身家安全,且假藉以交通事故、傷害、毀損等事由至臺北、桃園地檢署等單位謊報控訴借款人,誣陷借款人入罪;待借款人出庭應訊後,嫌犯謝○明即率渠犯罪組織成員蔡○吉、林○岊、謝○翰、丁○勛等嫌伺機強押借款人至借款人住處解決,並率組織成員分持棍棒圍毆借款人成重傷;嫌犯謝○明復再教唆渠岳母(共犯)劉○琴至勞保局、戶政事務所等單位,調取借款人之戶籍、資產等資料,連同借款人所簽立之商業本票,至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申請確定債權及申請假扣押借款人資產;嗣檢、警司法單位通知調查時,嫌犯謝○明除藉故拖延隱匿外,並冒用他人身分證證件應訊;嫌犯謝○明玩弄司法作為暴力討債工具,藐視、踐踏司法公權力於股掌之間,詐騙成性、惡行囂張猖狂,嚴重危害民眾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安全,嚴重影響社會安寧秩序至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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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