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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4 20:59:54瀏覽523|回應2|推薦0 | |
鼓勵民眾利用便利商店繳納行政執行案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行政執行處表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大力推動便民措施,自今(97)年 6月起便利商店可代收行政執行滯納案款,民眾若欠繳未滿2 萬元之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地方稅(如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及娛樂稅等),經稽徵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案件,可持行政執行處發出之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或OK等便利商店繳款,方便省時又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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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