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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警方逮捕「高鐵之狼」到案,還給夜歸婦女安全空間
2008/07/25 23:21:28瀏覽697|回應0|推薦0
桃園警方逮捕「高鐵之狼」到案,還給夜歸婦女安全空間
發生於去年高鐵桃園車站特定區之「高鐵之狼」,日前逃竄至台北縣犯案,今遭桃園縣警方逮捕到案,經查該嫌犯劉○鋒至少涉及去年桃園縣4起連續強制性交、猥褻案件及今年5月份於大園鄉、6月份於台北縣林口鄉所犯下強制性交案。
  桃園縣警方為保障轄區婦女安全,全力追緝該「高鐵之狼」到案,由局長林德華(3/4) 召集刑警大隊、中壢分局、大園分局、桃園分局等單位成立聯合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每週召開專案會議歷經近一年偵查,過濾轄區治安顧慮人口共1千2百多名,清查車輛共1萬4千多輛;並針對30多位可疑對象比對DNA ,可惜均未比中特定嫌犯,而嫌犯也再度潛藏未再犯案。本月22日桃園市某位女性老闆下班返家,行經僻靜陰暗處時,因發現有可疑男子坐在機車上,行跡詭異,特別留意該男子動作,詎料該男子竟衝出以雙手掐被害人脖子致無力反抗而昏迷差點喪命,被害人甦醒後,發現男子已騎車逃逸。桃園分局警方受理報案後,轉知專案小組,從該男子體型及騎乘機車特徵,研判可能為「高鐵之狼」再度出現伺機犯案;立即動員專案警力封鎖現場勘察採證,並調閱桃園縣警方所建置的「天羅地網」監視錄影系統,終於分析比對出涉案嫌犯所騎乘作案機車車牌號碼,經全力偵查後鎖定居住於台北縣板橋市嫌犯劉○鋒 (30歲、有竊盜前科) 可能涉及本案,25日前往台北縣中和市將嫌犯拘捕到案,經相關跡證比對確定及嫌犯劉○鋒坦承不諱,即為橫行於台北、桃園地區性侵之狼。
  全案目前由刑事警察局、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及台北縣政府警察局共同擴大偵辦中,該嫌犯竊盜前科累累,惟因不屬去氧核糖醣核酸採樣條例所應強制採DNA建檔對象,故無法借由DNA建檔比對出特定嫌犯,為保護全國婦女安全,建議對前科犯嫌擴大DNA 採樣建檔。另警方呼籲曾遭該嫌犯性侵害或猥褻婦女,勇於向警方指認嫌犯犯行,且夜間外出應避免單獨行走於無照明設備的狹小巷弄或僻靜陰暗無人路段、停車場、公園灌木叢或荒遠野道河堤,並隨時警覺注意本身周圍安全狀況,遇有可疑情事,立即以110 電話報案或向最近警察機關尋求協助,以確保本身安全。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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