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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大溪溺水案奪二生命
2008/07/21 22:15:13瀏覽629|回應0|推薦0

龜山、大溪溺水案奪二生命

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2014時整接獲龜山鄉萬壽路一段634 巷底池塘有一民眾落水;指揮科立即派遣迴龍、龜山及第一搜救救助分隊共計出動三部水箱車、救護車乙輛、橡皮艇2 艘、救生裝備及消防人員13名,由分隊長陳宏毅帶隊前往搶救;溺者(劉吉榮、男、59歲)於1429分被救起,已無生命跡象,由迥龍91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本案溺者案發時在水中仰泳戲水,被救起時口中尚有檳榔,研判是在水中異物哽塞所致。

另一起溺水案件則發生於大溪鎮武嶺橋旁,消防局救災救護科於1740分接獲報案後立即調派大溪分隊、圳頂分隊及第一搜救救助分隊等6分隊,共計出動水箱車6部、救護車1 部及式救生器材前往搶救,救災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有二名溺者;於18時救起第一名溺者(鄭達駿、男、16歲)生命徵象正常,拒絕送醫於岸邊休息;另一名溺者(李正元、男、18歲)於2150分被救起,已無生命跡象,由大溪91送往國軍醫院急救。本案溺者原本於岸上喝酒,因天氣炎熱既跳入水中戲水,因體力不支導致溺水。

消防局呼籲民眾炎炎夏日戲水應特別水上注意安全,立有警告標不之危險火域,絕不可下水戲水,另不可酒後下水及於戲水時吃東西,避免造成憾事的發生。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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