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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7 17:19:48瀏覽478|回應0|推薦3 | |
龍潭鄉查獲重達 【龍潭訊】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龍潭分隊於 第四大隊大隊長鄭安平同時呼籲業者務必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從事其相關之製賣、儲存及販賣等事業,也提醒民眾農曆年間請多注意住家附近有無可疑貨櫃、倉庫及廢棄工寮,有無不法人士從事非法之爆竹儲存或販賣,如有發現年節期間有不明貨車密集出入或有具體相關事證均可向119消防局或鄰近消防分隊檢舉,檢舉獎金最高可達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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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