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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4 20:02:55瀏覽1019|回應0|推薦0 | |
「97年度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桃園縣工作機會
一、為增加弱勢族群之就業機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定本府3項計畫:包括環保局、衛生局、社會局、觀光行銷局、城鄉發展局、原住民行政局及桃園縣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等單位,以上共計提供縣內260個就業機會,其工作內容、地點、待遇如下(工作時間為6個月): (一)衛生局:辦理登革熱密調、防治宣導暨孳生源清除工作,17個職缺,工作地點為本縣12鄉鎮市衛生局,待遇每日800元,每月工作天數22天。 (二)社會局: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社區照顧及社區服務、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家庭暴力防治等工作,61個職缺,工作地點為社會局、桃園縣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及本縣民間團體關懷服務據點,待遇每日800元,每月工作天數22天。 (三)城鄉發展局:公園綠地、景觀維護等工作,10個職缺,工作地點為縣府、八德及大園鄉鎮市公所等單位,待遇每日800元,每月工作天數22天。 (四)原住民行政局:原住民部落生態解說等工作,84個職缺,工作地點為復興等13鄉鎮,待遇每日800元,每月工作天數22天。 (五)觀光行銷局:觀光景點環境及簡易設施維護等工作,4個職缺,工作地點為新屋濱海遊區及虎頭山公園等單位,待遇每日800元,每月工作天數22天。 (六)環保局:辦理拆除廣告及街道環境清潔等工作,84個職缺, 工作地點為12鄉鎮市公所清潔隊等單位,待遇每 日800元,每月工作天數22天。
二、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工作者申請資格: (一)以弱勢族群之失業者為主。(包括:負擔家計婦女、年滿 40-65歲失業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 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 (二)社會型計畫以弱勢族群,長期失業者,並以辦理求職登記 日前連續達3個月以上為優先。 (三)以未曾參加過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永續就業工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臨時工作津貼等相關就業促進津貼或勞保失業給付之失業者為優先。 (四)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2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具有工作需求之縣民請儘速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中壢工作站等辦理求職登記,如需進一步瞭解桃園縣工作性質及所需人力請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洽詢電話:3333005-103程國忠先生(桃園站)、4681106-126羅萍小姐(中壢站)或本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人力資源課廖秀敏小姐,電話:3322101-6808或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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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