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8/01/02 21:47:38瀏覽426|回應0|推薦2 | |
現年24歲的男子王X傑( 搶奪前科),在92年間犯下一宗性侵女子後強盜財物的重大社會治安案件,而轄區平鎮警方多年來持續追查及多方比對,案情終於露出曙光,經報請地檢署薛植和檢察官指揮偵辦後,該名王姓惡狼終於在97年的 平鎮警分局副分局長蕭貴賓表示,本起重大社會治安案件是發生在92年 7月份,王姓嫌犯工廠下班後,發現一名夜歸女子頗有姿色,於是便尾隨該女子返家,確定住址後,王嫌便返家準備作案用黑色膠帶,並在清晨又回到女子住家地下室停車場內守候。 直到翌日早上 8點,王嫌見被害女子獨自下樓發動機車時,突然衝上前去抱住被害女子,並上下其手,被害人除了大聲呼救外,也持手中的安全帽極力抵抗,但王嫌卻奪下被害人手的安全帽,猛力的敲打被害人頭部直到被害人暈眩後,在將被害人拖往地下室旁陰暗的角落,以預先準備好的黑色膠帶摀住被害人眼睛及嘴巴,並隨手拿起一旁的廢棄電線綑綁被害人手腳,然後性侵得逞。 然而王嫌得逞後,還強盜了被害女子身上的1700元逃逸,但王嫌不知在綑綁被害人的過程中,因為使力過度,電線劃破了手指頭,留了一滴血在廢棄電線上,遂成為日後最重要的破案証據。 被害女子掙脫綑綁後立即向警方報案,而轄區平鎮分局也組成專案小組全力緝狼,但當時20歲的王姓嫌犯並沒有前科,刑事局內並沒有王嫌的相關記錄,在無相關資料比對下,案情陷入膠著,但轄區警方並不放棄,持續追查,總算老天有眼,王嫌於96年 3月份在中壢地區,因尾隨搶案遭中壢警方逮捕到案,並將王嫌口腔黏膜送刑事局比對存放,案件因而露出曙光。 此案經刑事局鑑識科交叉多比對後,發現王嫌涉有重嫌,立即通報轄區平鎮警分局佈線抓人,經報請地檢署薛植和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核發拘票後,警方在 據王嫌向警方供稱是一時色迷心竅才犯下如此重案,但萬萬沒想到在 4年前犯案現場所留下的一滴血,居然還是被警察抓到,實在是悔不當初 !警方訊後,除將王嫌依妨害性自主及強盜罪嫌移送法辦外,並呼籲若有其他被害女性,希望能勇於出面指認,千萬不要姑息養奸,而檢察官也將王嫌聲押獲准,並指示轄區警方持續搜集相關證據,不讓該匹惡狼再次逍遙法外。 |
|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