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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香臭鍋湯頭粉無標示 桃園縣政府開罰10萬
2014/03/09 21:16:10瀏覽93|回應0|推薦0

【桃園訊】有關他縣衛生局查獲新時代香臭鍋湯包外包裝無標示,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於8日晚間實地查核新時代香臭鍋倉儲,負責人坦承由於擔心湯頭配方外洩,故未於湯包外包裝作標示;經查該湯包為完整包裝,卻無中文標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衛生局將依法裁處10萬並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

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應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原產地、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原料及製造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項目,違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製售完整包裝食品給食品製造加工業或餐廳等業者亦應依法完整標示,充分揭露產品資訊,而製造加工及餐飲等業者使用前也應仔細檢視產品標示是否合乎法規,避免誤用違規產品,共同為消費者飲食安全把關。

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包裝食品應選擇標示內容詳實之產品;如有發現食品標示不完整或不實之問題,可撥打衛生局食品安全檢舉專線0800-285-000,若有消費疑義,可向1950消費專線尋求協助。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稽查進貨狀況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稽查員調查進出貨資料 
 

未標示之原料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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