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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13:29:01瀏覽53|回應0|推薦0 | |
針對彰銀案判決結果,台新金控發言人林維俊昨(27)日表示,台北地院判決未來財政部不得妨礙台新金控取得彰銀經營權,這部分應屬台新金控勝訴,另有關不必改派董事及賠償,為契約確認之訴的「附帶訴求」,並非訴訟核心。 台新金指出,財政部過去一直主張與台新金控沒有契約關係,或經營權僅限一屆,但經台北地院判決來看,契約關係確實存在,且持續有效,未來財政部不得妨礙台新金控取得 >買車貸款問題 彰銀經營權。 工商時報【呂清郎╱台北報導】 林維俊指出,這次彰銀案判決,台 >負債整合 新金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最妥適方案再做因應,但不變的是一定要維護全體股東及台新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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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