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觀釋論(梵Mu^la-madhyamaka-sandhi nirmocana-vya^khya^) 九卷(或十八卷)。宋‧惟淨等譯。又稱 《中觀釋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冊。係 安慧為龍樹《中論》所作的註釋,為中觀八大 註釋書之一。《縮刷藏》及《大正藏》所收均 為九卷本,僅有《中論》二十七品中前十三品 之註釋,第十四品以下之註釋部分缺。然《卍 正藏》所收為十八卷本,即具備《中論》二十 七品之註釋。梵本及西藏譯本現均不存。 本論所釋之本頌,與鳩摩羅什所譯之《中 論》及波羅頗蜜多羅所譯《般若燈論》之本頌 對比,互有出入。根據日本學者羽溪了諦於《 國譯一切經》中所附的對照表,羅什譯本缺少 本論〈觀五蘊品〉「言說有所得」等四句,以 及〈觀六界品〉「雖觀於諸法」、〈觀染法染 者品〉「彼染法染者」、〈觀有為品〉「無少 處可照」、〈觀作者作業品〉「作者作業等 」、〈觀縛解品〉「不應捨生死」、〈觀聖諦 品〉「苦體若不有」、〈觀夢幻品〉「若無明 息滅」等各四句八頌;而本論則較羅什譯本缺 少四十五頌。由此可證,此三論所據原本並不相同。 本論中屢舉《楞伽經》、提婆《百論》, 以及毗婆沙師、吠夜迦囉拏人、譬喻者、犢子 部師、經部師、五頂子人、僧佉人、勝論師、 路伽耶陀、有人、外人、異人、異宗、異部師 、我宗、自部人等所說。其中異部、異宗者, 指中觀派之論師。本論作者雖屬瑜伽行派,然 而本論釋文中,依瑜伽行派教義而解釋之處,並不多見。 關於本論之譯者,《至元法寶勘同總錄》 卷九引述景祐《法寶錄》所載(昭和法寶總目 錄2‧231a)︰「大乘中觀論十八卷,安惠造 ,宋‧天竺三藏法天譯。內題云法護譯。」舊 宋本、宋本及麗本載,本論初三卷及七、八、 九等六卷為惟淨所譯,四、五、六等三卷為法 護所譯。依元藏所載,初四卷及七、八、九等 七卷為惟淨所譯,五、六兩卷為法護所譯。依 明藏所載,四卷悉為惟淨所譯。麗本之後九卷 中,卷十、十一、十二、十六、十七、十八等 六卷為法護所譯,卷十三、十四、十五等三卷 為惟淨所譯。準此可知,本論與《施設論》、 《大乘寶要義論》相同,均為法護與惟淨所共譯。 ○附︰藍吉富〈漢譯本中論初探〉(摘錄自《現 代佛教學術叢刊》{48}) 本書是安慧(Sthiramati)為《中論頌》 所做的釋論。安慧是印度唯識學之十大論師之 一。據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中介紹十大論 師時,曾說安慧是︰「糅雜集、救俱舍論、破 正理師、護法論師同時先德。南印度境羅羅國 人也。妙解因明,善窮內論。」 本書是在宋朝時譯為中文的,在《中論頌 》的幾種印度註釋書中,本論譯出較晚。據《 卍正藏》所收,本書共十八卷,二十七品。而 《大正藏》則只收九卷,到〈觀行品〉第十三 為止。關於本書的譯者,據《卍正藏》所載, 有九卷卷首題名為「惟淨等奉詔譯」,而另九 卷則題名為「法護等奉詔譯」。大概本書是由 惟淨與法護兩人分別主持翻譯的。印順法師在 其《中觀論講記》中,說此論是「宋‧施護譯 的」,不知是否另有所據﹖ 由於安慧是唯識學者,而唯識學派與中觀 派一向是頗不相容的。所以安慧這部釋論,並 不甚受中觀學者重視。但是今天的中論研究者 ,已不宜採取任何宗派觀念以自囿,為了求得 龍樹《中論頌》的原意,本書自也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本書對《中論頌》頌文的解釋,詳者頗詳 ,而略者極略,此亦其書特色之一。近代學者 曾認為由於安慧此釋的某些見解,不為中觀派 人所滿意,因而引起中觀學者清辯的反駁,而 開啟了空有二宗的爭論。儘管如此,從其書之 文字看,雖然偶有唯識學名詞出現,但其闡釋 義理的基本態度,大體還是不偏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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