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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一千八百七十三
2018/04/27 03:55:31瀏覽605|回應0|推薦2
◎尼師壇(梵nis!i^dana nis!adana,藏gdin%-ba、btin%-ba)
比丘六物之一。即坐臥時敷在地上、床上
或臥具上的長方形布。乃坐具之梵語音譯,又
作尼師但那、尼師但娜、[寧+頁]史娜曩。意譯又作
敷具、坐衣、隨坐衣、襯臥衣,略稱具。《五
分律》卷九載,為護身、護衣、護僧之床褥,
故制之。《十誦律》卷十八稱,未敷尼師壇不
得坐臥於大眾之臥具上。
其顏色與三衣相同,可用青、黑、木蘭三
色。若以新布裁製,可作二層或三層。取舊布
縫製者,可作四層。新作尼師壇時,須取舊者
之堅好處縫貼在中央或四邊。另依《根本薩婆
多部律攝》卷六載,尼師但那之顏色,或青,或泥,或赤。
其大小亦因律典不同而有異,然以長為佛
陀二[拍-白+桀]手、廣一[拍-白+桀]手半為本制。依《摩訶僧祇
律》卷二十四載,佛一[拍-白+桀]手等於二尺四寸。又
若比丘之軀體大於常人,其所持用之尼師壇亦
可增廣。依《十誦律》卷十八、《摩訶僧祇律
》卷二、《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六等所載,可
增一[拍-白+桀]手。《四分律》卷十九稱,可加半[拍-白+桀]手。
中古以來,南海諸僧以尼師壇為禮拜之用
具,中國、日本皆承此風,道宣、義淨諸師曾
痛加斥責。如《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三載(大
正54‧221a)︰
「禮拜敷其坐具,五天所不見行。致敬起為
三禮,四部罔窺其事。凡為禮者拜敷法式,如
別章所陳。其坐具法,割截為之,必須複作,
制令安葉。度量不暇詳悉。其所須者,但擬眠
臥之時護他氈席。若用他物,新故並須安替。
如其己物,故則不須。勿令污染虧損信施。非
為禮拜。南海諸僧,人持一布,長三五尺,疊
若食巾,禮拜用替膝頭,行時搭在肩上。西國
苾芻來見,咸皆莞爾而笑也。」
然而,此制至今仍被沿用,而於禮佛或禮
拜師長時敷用尼師壇。且有一定規制。玆略述如下︰
(1)捧具︰具豎摺八層,再橫摺二次,從外邊
看有十六層,裏邊四層;平捧胸前,具口朝右
,左右食、中指在上,餘三指在具下。
(2)持具︰大姆指在具上,小指在具外,餘三
指在具中間,具一摺,內稍短,具平貼臍上二寸許處。
(3)持具合掌︰用左手三指在具內挑著,右手
五指在外併於左掌作合掌狀。惟掌與身體成垂
直,位於臍上二寸許。
(4)持具問訊︰先合掌,右手自外在左手下壓
衣及具問訊,抬起時,右手三指入具中,兩手
齊舉具平眉,放下。
(5)隨具一拜︰具不展開,先合掌,彎腰,以
右手食中指夾具前上角,將具自右向左橫放地
上一摺,同時跪下。以左手食、中指夾具左前
角拜下。起時以右手食、中指夾具。如頂禮起
立,左手三指插入合掌問訊。此多用在對人禮拜。
(6)問訊展具︰亦稱展侍者具。展成四分之一
。先合掌彎腰,左手三指稍翹起,右手自具
裏方中間插入,以姆、食指執具左邊第二條邊
,左手姆、食指拿左邊第三、四兩條邊,向左
右拉開。平放地上,拜後起具,以右手中、食
二指夾具前右角,收左手,以右手撐起隨具帶
起。大眾拜佛時多用此種展具。
(7)展半具︰左手稍覆掌,右手自裏向外在具
中間插入,執左邊第三條邊,左手拿第四條邊
(最外邊)拉開放下,拜後起具,以右手中指
自具中央部位鉤起。
展半具用在一寺之主,或大法會主壇者拜
佛,故多另由侍者展具。侍者捧具站左方,住
持問訊上香時,侍者展具,以左手執具右邊最
內外二角,右手執摺處拉開,成半具橫狀,舖下。
(8)展全具︰亦稱展大具,右手中、食指夾具
前角,左手抽出,僅以左無名指插入挑具,右
手將具右邊撩起,左右手分執兩角拉開,舖下
時同時脫鞋,踏具邊,站在佛相右邊先出右腳
,左邊先出左腳。拜後起具時,仍以右中指鉤
具前緣中央起。
(9)放一字具︰右中、食指夾具前角,左手自
中部再一摺,左右手姆、食指在具上,平放面
前。起具時,以右姆、食指夾具右前角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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