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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03:50:23瀏覽543|回應0|推薦4 | |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我國戒律學名著。十六卷。宋‧元照撰。 又稱《四分律鈔資持記》、《行事鈔資持記》 、《資持記》。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冊。係 道宣《四分律行事鈔》之註釋。 卷首之序言(大正40‧157b)︰「歷觀往 古述作,凡五十餘家,各謂指南,俱稱盡理, 然今所立頗異昔傳。故於卷首略標五例。」即 以南山律宗之標準設立五項體例,第一定宗, 乃甄別三藏之宗,破斥餘家依薩婆多論師之實 宗意。釋假宗曇無德部之《四分律》之錯誤, 而純說律藏之準則。第二辨教,乃判別薩婆多 部之實法宗、曇無德部之假名宗、涅槃開會之 圓教宗,謂四分律宗通假名宗及前後二宗。第 三引用,謂自古引文多無楷式,常乖鈔旨,或 穢真宗。今確立所用引文為經律論三藏、南山 之著作(即祖教)與俗書。第四破立,即破斥 古釋之誤,以顯正義。第五闕疑,謂《行事鈔 》大體詞簡事周,然以淺識寡聞故,未能盡 曉。故於難處、未詳、未決擇之處,則存疑待決,不作定義。 《四分律行事鈔》於唐代以後,異常盛行 ,故廣為諸家研究。其中,以本書為其主要註 釋,蓋本書之註釋甚為詳實,故頗受重視。又 ,本書之註釋有宋‧則安《四分律行事鈔資持 記序解並五例講義》一卷、宋‧道標《資持記 立題拾義》一卷、日本‧遠照《行事鈔資持記 資行鈔》二十八卷等。 ■附︰《呂澂佛學論著選集》(五)附錄〈宋代佛教〉(摘錄) (宋代)律宗是南山一系單傳,其中心移於 南方的杭州。宋初,得法寶律師傳承的贊寧 (919~1001)有律虎之稱,很受帝室的推 崇。從法寶七傳而有允堪(1005~1061),普 遍地註解了道宣的著述,達七部之多,所著解 釋《行事鈔》的《會正記》尤其重要,因而繼 承他的一系有會正宗的稱呼。他的再傳弟子靈 芝元照(1048~1116年),原學天台宗,後即 採取台宗之說以講律,也註解了道宣的三大部 著作。他對於《行事鈔》的著書稱《資持記》 ,就一些行儀如繞佛左右、衣制長短等都有不 同的見解,於是別成資持宗。後來此宗獨盛, 傳承不絕,並東傳於日本。宋末寶祐六年( 1258)臨安明慶聞思律師還請得道宣三大部著 作及元照的記文入藏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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