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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一千八百五十八
2018/04/25 03:50:23瀏覽543|回應0|推薦4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我國戒律學名著。十六卷。宋‧元照撰。
又稱《四分律鈔資持記》、《行事鈔資持記》
、《資持記》。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冊。係
道宣《四分律行事鈔》之註釋。
卷首之序言(大正40‧157b)︰「歷觀往
古述作,凡五十餘家,各謂指南,俱稱盡理,
然今所立頗異昔傳。故於卷首略標五例。」即
以南山律宗之標準設立五項體例,第一定宗,
乃甄別三藏之宗,破斥餘家依薩婆多論師之實
宗意。釋假宗曇無德部之《四分律》之錯誤,
而純說律藏之準則。第二辨教,乃判別薩婆多
部之實法宗、曇無德部之假名宗、涅槃開會之
圓教宗,謂四分律宗通假名宗及前後二宗。第
三引用,謂自古引文多無楷式,常乖鈔旨,或
穢真宗。今確立所用引文為經律論三藏、南山
之著作(即祖教)與俗書。第四破立,即破斥
古釋之誤,以顯正義。第五闕疑,謂《行事鈔
》大體詞簡事周,然以淺識寡聞故,未能盡
曉。故於難處、未詳、未決擇之處,則存疑待決,不作定義。
《四分律行事鈔》於唐代以後,異常盛行
,故廣為諸家研究。其中,以本書為其主要註
釋,蓋本書之註釋甚為詳實,故頗受重視。又
,本書之註釋有宋‧則安《四分律行事鈔資持
記序解並五例講義》一卷、宋‧道標《資持記
立題拾義》一卷、日本‧遠照《行事鈔資持記
資行鈔》二十八卷等。
■附︰《呂澂佛學論著選集》(五)附錄〈宋代佛教〉(摘錄)
(宋代)律宗是南山一系單傳,其中心移於
南方的杭州。宋初,得法寶律師傳承的贊寧
(919~1001)有律虎之稱,很受帝室的推
崇。從法寶七傳而有允堪(1005~1061),普
遍地註解了道宣的著述,達七部之多,所著解
釋《行事鈔》的《會正記》尤其重要,因而繼
承他的一系有會正宗的稱呼。他的再傳弟子靈
芝元照(1048~1116年),原學天台宗,後即
採取台宗之說以講律,也註解了道宣的三大部
著作。他對於《行事鈔》的著書稱《資持記》
,就一些行儀如繞佛左右、衣制長短等都有不
同的見解,於是別成資持宗。後來此宗獨盛,
傳承不絕,並東傳於日本。宋末寶祐六年(
1258)臨安明慶聞思律師還請得道宣三大部著
作及元照的記文入藏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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