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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12:00:54瀏覽57|回應0|推薦0 | |
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10月27日晚間7點多聽到在信義區商圈經營服飾店的妻子說,許姓同行曾公然跑到店門口朝她比出中指,李男替妻子出頭,18分鐘後跑到許男的服飾店前,也同樣伸出中指比回去,許男提告,檢察官查辦後將李起訴。法院審理時,認為情節輕微,嘗試安排多次調解庭,詢問雙方有無和解的可能,不過,每次一訂出庭期,李就以要出國為由向法院請假,法官審理認為,李對於調解之事漫不經心,決定依證據判決,今天依公然侮辱罪判決李罰金3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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