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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對待大陸配偶缺人權觀念
2009/01/02 09:47:24瀏覽425|回應0|推薦1
  針對大陸配偶在台受到的歧視,長年協助陸配爭取權益的南洋台灣姐妹會議題倡議委員會召委李雪慧接受中評社專訪時指出,拿大陸配偶和外籍新娘比較,台灣最自豪的民主和自由,大陸配偶根本沒感受到,身為台灣人,她覺得好可悲,更可恥!

  嫁到台灣的大陸配偶和外籍配偶的權益差多少?李雪慧指出,如果台灣人是一等“國民”,大陸配偶就是四等“國民”,在台灣人和陸配中間夾著的是外國人和外籍配偶,大陸人從嫁到台灣,到取得台灣身份證,成為正式的台灣人,時間最短是8年,最長等10年以上的都有。

  李雪慧指出,台灣對大陸來的新娘是以特別法規範,除了取得台灣的身份長達8年以上外,外配在未取得身份前即可在台工作,或是參加集會遊行、人民社團活動等,都比陸配來得自由,也就是說,在陸配取得身份之前,集會遊行和參加社團卻是禁忌。

  李雪慧表示,為了避免違法,大陸配偶發聲、抗爭,得把面貌遮起來,或是以沈默的靜坐方式呈現。甚或由台籍先生參加社團替她們爭取權益,免得她們出現在集會遊行活動而觸法。

  其次,外籍配偶來台即使還未取得身份,馬上就可以工作,陸配的規定卻相當嚴格,除非先生是老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顧或是先生是低收入戶,才可以在取得許可的情況下外出工作,否則平均得待在家中6年以上才能外出工作。在這其間,一旦先生走了,外籍配偶可以馬上改嫁或是在台自力更生,陸配若還未取得身份,就是遣返回中國大陸。

  李雪慧不客氣的指出,這種情況,和台灣強調民主、自由相對照,是相當諷刺的,大陸配偶之沒有人權,儼然是國際醜聞,在過去民進黨執政8年,陸配因為民進黨的意識型態,在人權上沒有任何改變,讓她難過的是,在馬英九上任之後,“國民”黨也沒有太過善待這些來自對岸,來台灣生根的大陸人。

  讓她感到最無奈、最無力的是,在兩岸恢復兩會協商之後,兩會的議題都以促進經濟為主,有關陸配的在台權益完全搬不上檯面。不過,讓她感到欣慰的是,儘管台灣方面對陸配的種種限制,根據統計,目前每年竟然還有1萬5千對註冊結婚,這顯然是兩岸彼此血緣和文化的吸引,不管如此,在兩岸因為大三通鬆綁之後,陸配的權益問題有朝一日一定會浮上檯面。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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