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委员会近几年制定出了几部好的法律,是应该受到肯定的。但这不等于肯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人大代表和代表大会今年的质疑声特别强烈。一是人民代表是那里来的?不是从民众中直接产生的,他能代表人民吗?当一个本地区熟悉的代表名字出现时,有人会问,我没选他,他怎么就成了人民代表了?他能代表我吗?二是代表们敢监督批评政府,敢说出心里话吗?我们在电视新闻中看到代表们与其说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不如说在唱赞歌,在表态支持。代表们有自己的主体性吗?三是当代表们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后,还能继续他们神圣的职责吗?是不是又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四是全国代表大会都是在地方代表大会开过后,地方政府的政府报告好工作计划已作出。当和中央精神不相符和相违背时,他们是执行中央的还是自己的?答案不言自明。我对此早有疑问。政府工作报告是对上一年的总结,对下一年工作的部署,应由上至下,中央的政策方针才能得到落实,为什么从下至上呢?当地方有了自己的计划,中央的计划又让谁去执行?五是代表们的身份和来源。人民代表顾名思义应从人民中来,但绝大多数来源于干部队伍,没有行政职务的不到百分之十。我们知道现在的干部队伍已完全不能和30年前相比。也许会说他们也属于人民,但在人民眼中是太牵强了。人大的智能最主要的是监督,但代表大多数是被监督对象,自己能监督自己吗?权利太过集中,政府中那几个主要人物,是政府重要官员,又是人大主要代表,又是党戴会的主要代表,有的甚至是工会,职代会主要代表,人民完全被排除在外。人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又在哪里? 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要先从人民代表大会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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