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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02 10:52:54瀏覽11|回應0|推薦0 | |
|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1日電)高雄市誤徵了4537件污水使用費,民眾申請退費時,還被要求檢具證明,引發民怨。市府水利局今天說,自來水公司已同意採取折抵水費的方式退費。 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批評市府官僚,對於誤徵下水道污水使用費者申請退費,還被要求檢具證明影本等,用戶批評市府不便民。市長陳菊表示,承辦單位要致歉,應用更便利的轉帳或臨櫃,讓退費更為便民。 經過檢討聯繫,水利局說,水公司同意未來可以用抵扣水費方式,還給誤徵戶應有的權益。 水利局也對外捍衛徵收下水道污水使用費的適法性。水利局表示,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依中央下水道法,高雄市擬定「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於101年1月6日經內政部核定,同年6月12日由高雄市議會備查;水利局聲明「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的法定程序完備。1050411 BC8E4E7510593B5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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