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席恩的文章,
尤其是講到「拿東西送吳哥小孩」那段,
光光有贊同,也有不同看法~
我贊同您說的,不要干擾學生的正常作息,
不要把愛心當成「炫耀」或「作戲」;
但另一方面,
我覺得帶文具或糖果給孩子,光光覺得倒是無可厚非~
就如我的到導遊小羅說的:
可以給孩子們糖果,但不要給他們錢~
給他們錢後,他們就不會想努力,而以為乞討就是一切!
小羅也說:
吳哥當地的小孩(尤其是聚集在古蹟或偏遠區)
他們兜售明信片等物品的收入,都是屬於父母的,
而他們真正屬於自己有的,只有遊客給的糖果,
是試想全天下的孩子,誰不喜歡糖果,
就連我在小吳哥城遇到的一個美國小孩,我也送給他糖果,
只見他原本嘟著嘴的臭臉...馬上笑開了,當場吃了起來!
以上這是光光的看法啦~
飯菜可以吃光光,不可腦袋光光;薪水可以花光光,說話不能很兩光; 猜拳可以輸光光,藉口可以用光光,夢想和朋友不能忘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