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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狐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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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1 00:49

  

   狐狸問安安


T .G . I .C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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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5 10:22

席恩~~在泰國哩~~~哈合~~~真妙

在那做什麼~是因為喜歡上泰國才住那的嗎~還是因為工作~~

我也很喜歡泰國哦~~~有機會在和你多交流


dino


2012年開始了我的SOHO生活,在家工作這件事是我曾經的夢想..希望自己在迎接這個夢想時.可以擁有更多的勇氣與堅持
大 王(wongs555) 於 2008/01/20 12:35 回覆:
抱歉好像太晚回覆了,因為其實還不熟悉網站的功能, 我是因為喜歡泰國才找泰國的工作哩,很幸運的是讓我找到這樣的機會呀, 工作就是在台商的工廠工作呀,管產品,管生產囉.

蘇光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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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5 12:56

看了席恩的文章,

尤其是講到「拿東西送吳哥小孩」那段,

光光有贊同,也有不同看法~

我贊同您說的,不要干擾學生的正常作息,

不要把愛心當成「炫耀」或「作戲」;

但另一方面,

我覺得帶文具或糖果給孩子,光光覺得倒是無可厚非~

就如我的到導遊小羅說的:

可以給孩子們糖果,但不要給他們錢~

給他們錢後,他們就不會想努力,而以為乞討就是一切!

小羅也說:

吳哥當地的小孩(尤其是聚集在古蹟或偏遠區)

他們兜售明信片等物品的收入,都是屬於父母的,

而他們真正屬於自己有的,只有遊客給的糖果,

是試想全天下的孩子,誰不喜歡糖果,

就連我在小吳哥城遇到的一個美國小孩,我也送給他糖果,

只見他原本嘟著嘴的臭臉...馬上笑開了,當場吃了起來!

以上這是光光的看法啦~


飯菜可以吃光光,不可腦袋光光;薪水可以花光光,說話不能很兩光; 猜拳可以輸光光,藉口可以用光光,夢想和朋友不能忘光光~

電小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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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8 20:38
Dear A-tit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暹邏真臘遊記-我去清邁的機票不用錢」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旅遊休閒|旅人手札,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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