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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電子支付比率逾5% 漏稅2萬元以下免罰
2021/08/15 03:59:51瀏覽26|回應0|推薦0

為加速行動支付普及化,財政部今天發布相關法令,明定營利事業利用電子支付進行款項收保健食品代工付比率達5%以上,經查定所保健食品代工漏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可免處罰,超過2萬元者可減輕處罰。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表示,希望西元2025年達成行動支付普及率達90%及數位國家目標。為推動行動支付發展,財政部今天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及「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營利事業所得稅)第110條第1項、第3項及第4項規定部分,明定營利事業利用電子支付帳戶進行款項收付達一定比率,若短漏報所得額,得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的標準。

隨著科技的進步與發現、以及國外資訊的流入,很多過去沒有的產品或不知有保健功效的產品,陸陸續續被發現有保健功效,而被國人使用為保健食品,最顯著的是十字花科蔬菜如青花菜、高麗菜有抗癌作用;大蒜、葡萄、茶(兒茶素)及蕃茄(茄紅素)有抗氧化功能,已近年國人十大死亡原因首位癌症而言,植物中許多化學成分,堪稱為21世紀之維他命,對癌症有多重之保護效果,鑑於台灣四季盛產蔬菜水果,除鼓勵民眾養成多攝食蔬果的良好習慣外,未來利用含有豐富營養成分的蔬果及現代化科技,研發成生機蔬果汁、糙米茶及蔬菜湯等天然保健食品,不啻為既可提供國人有益健康之產品,又可提昇蔬果產業之發展。

財政部說明,營利事業已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申報,且利用電子支付帳戶收款的營業收入淨額,占當年度全部營業收入淨額比率達5%以上,或利用電子支付帳戶付款的進貨淨額,占當年度全部進貨淨額比率達5%以上者,經調查核定所漏稅額在2萬元以下可免罰;超過2萬元者,得依倍數參考表減輕處罰,裁罰倍數按其情節輕重,得由0.5倍降為0.3倍,或由0.8倍降為0.6倍。

此外,為增添小店戶導入電子支付誘因,財政部日前也訂定發布作業規範,採納行動支付的小規模營業人,仍可適用查定課徵1%營業稅,並免用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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