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菩薩之十八不共法
2006/11/06 09:43:15瀏覽405|回應0|推薦5

菩薩之十八不共法。出自寶雨經卷四。即:

()行施不隨他教。

()持戒不隨他教。

()修忍不隨他教。

()精進不隨他教。

()靜慮不隨他教。

()般若不隨他教。

()行於攝事,能攝一切有情。

()能解迴向。

()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於最上乘而得出離。

()不退大乘。

(十一)善能示現於生死涅槃,而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

(十二)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

(十三)具足十善身語意業。

(十四)為攝諸有情,恆不捨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

(十五)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

(十六)雖於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

(十七)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繫灌其頂。

(十八)能不捨離諸佛正法示現悕求。

又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出菩薩十不共之說,與寶雨經所載雷同。奮迅王問經卷下亦出菩薩十八不共法,亦有不少與前載相通者。〔自在王菩薩經卷下、華嚴經疏卷五十二、大乘義章卷十六〕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endypiano&aid=527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