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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一邪教主對家庭成員施暴被判入獄26年
2013/10/25 08:19:55瀏覽1238|回應0|推薦16

      “今日以色列”新聞網(Israelhayom.com1017日報道,耶路撒冷地方法院三名法官週四一致裁定一名邪教頭目因對其6名妻子和17名子女實施強姦、性侵犯、暴力虐待、非法拘禁、禁食等惡性施暴行為,被判觸犯18項罪名,入獄26年,同時賠償受害者每人10萬以色列鎊(約合人民幣17.24萬元)。  

  法院同時裁定該名邪教主的助手因參與邪教主對受害者的施暴行為,包括猥褻、強姦等三項罪名判處6年刑期。不過,法官表示邪教主助手並未主動施暴,而是出於對邪教主的狂熱崇拜受其蠱惑。 

  據了解,該名邪教頭目(法院並未公佈姓名,用“D”代替)現年58歲,是一名布拉斯洛夫極端正統派猶太教成員,自稱是該教派的繼任者。他有6名妻子和17名子女,其中部分是親生子女。“D”與她們一起居住在耶路撒冷、提比利亞和特拉維夫的一些偏僻人跡罕至的公寓裏。 

 

  法庭調查發現,邪教主“D”完全控制了妻子和子女,逼迫她們沒日沒夜地外出行乞、四處傳教。他喜怒無常,對她們隨意施暴。判決書中稱,D改變了她們的人格,扭曲了她們的心靈。在這樣的精神壓迫下,他的妻子在他的命令下不斷去尋找新的“候選人”來加入他的“家庭”,這也是減輕受罰的一種方式。D親自主持他自稱為“審判”的侮辱性懲罰儀式,當他認為他的妻子和子女有“越軌想法”時,就會對她們實施禁食、強姦,用電擊槍電刑,用電線鞭打,將她們赤身裸 體關在壁櫥裏,強行將母親和孩子分開,甚至命令他的妻子打扮成妓女的樣子與街邊的妓女站在一起。他還參與集體淫亂,這其中還有他的繼女。 

  在法院的最後判決書中,法官強調“為了加強對家庭成員的控制,被告以一種精神操控的方式宣揚所謂的忠誠,在家庭中樹立自己絕對的領導地位。由於深受精神操 控,這些受害家庭成員認為自己的行為和想法不僅僅對教主有害,同時還會危害到以色列的救贖,於是產生了深深的負罪感及自我厭惡感,解決的方式就是在教主面 前懺悔贖罪,自願接受教主的懲罰。”6名受害者妻子中的5人,儘管受盡傷害,仍然對教主癡心不改,甚至在聽證會上與出來指證的第六名妻子當庭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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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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