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法學教育應該是壹種理想教育,而不僅僅是職業教育,應有其明確的價值取向和價值追求。否則,法學教育就淪爲壹種“術”,而不是“道”
很多人常常發問:我們到底需要怎樣的法學教育,培養出怎樣的法律人?
壹般來說,法學教育屬于職業教育,是培養熟悉法律事務操作的專門人才。因此,壹直以來,我們注重細節培養,比如注重對語言文字、標點符號甚至語法的訓練,教育學生如何起草法律文書、如何與人溝通、如何演講談判等。
然而,如果法學教育停留在此,就很容易淪爲技術和技能教育,是壹種“術”,而不是“道”。喪失價值、迷失方向的“術”越好,破壞力反而越強。因此,法學教育絕不能僅僅是職業教育,即成爲壹種淺層次的技能教育,而應該是壹種理想教育,有明確的價值取向和追求。否則,我們可能會培養出壹些熟悉法律實務,卻趣味低級的所謂“高級”法律人才。
爲此,我們應該加強對學生的職業理想教育和社會責任教育,鼓勵學生樹立遠大理想。這個理想,包括法律人的道德律、人文關懷、使命感三個層次,只有達到在三個層次的要求,才能算是真正的法治精英人才。
法律學生首先要是正人君子,道德精英。要教育他們樹立正確價值觀,形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習慣,別讓法律技巧超越道德的底線;
法律人還應有悲憫之心,有人文關懷。以人爲本,了解民間疾苦,解決人民的問題,這是高校法學教育的重要理想;
此外,我們還要著力培養學生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使命感。大學要教育學生不應該只是爲了生活而工作,而是要爲了事業而奮鬥,提高眼界、境界和格調,帶著理想去學習、去工作。
總之,我們要提倡培養既有遠大理想、又能腳踏實地的法學家。我們堅信,既熟悉法律的技巧和技能,腳踏實地、解決問題,又仰望星空、敬畏心中道德律,有人文關懷和強烈的事業心和使命感的法律人才,才是我們今天和今後需要的法律精英。
(原文作者:清華大學(招生辦)法學院院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王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