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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誡~不可殺人(新城教會婦女會102年8月1日旻燕師母分享主題)
2013/08/06 09:31:52瀏覽57|回應0|推薦0

 

這一週(81)的婦女會輪到旻燕師母主理,師母持續教導我們明白十誡的意義,今天是講到第6~不可殺人。你曾殺過人嗎?這麼驚悚嚇人的問話!你有沒有殺過人?一定沒有。一般情況下,怎麼可能殺人。除非是戰爭,除非是有不共戴天的世仇,除非是失去理智的時候,除非…。雖然如此,其實人真的在有意無意中會殺人,我們可能不是用刀槍殺人,但我們卻可能用言語殺人,而且常常是殺害最親近的人。咒詛也是一種殺人。都是用嘴巴在殺人。

以前曾有人罵自己的先生【膨肚短命】,這話真的很毒很不智,因為這樣罵,對雙方都不利。這是一種咒詛。這也是殺人。確實有人被親人所說的話氣到想撞牆,氣到幾乎要暴斃,難怪俗語說【氣死驗無傷】。通常是父母比較能原諒晚輩,但父母卻也常常在無意中咒詛了子女。

我們人會恨人,會嫉妒人,或許我們會認為這又不是殺人。但是聖經上有記載嫉妒=凶殺。

加拉太書5:21 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這樣看來,人人都在有意無意中殺過人,這是多麼令人吃驚的事啊!我們從小就會嫉妒兄弟姊妹比我聰明、比我有才幹、比我好看、嘴巴比我甜、…。也嫉妒別人比我有錢,比我有人緣、比我有出息、比我成功、比我幸福、…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嫉妒。聖經提醒我們嫉妒與殺人是劃上等號,我們真的要小心,小心不要落入殺人的網羅。免得給魔鬼留地步。

有很多負面的情緒如果沒有好好處理掉,長期放在心裡,有一天就會滋長成理智無法控制的行為出來。社會新聞三角戀情,因為嫉妒引起情殺。這是多麼遺憾的事。我們真的要警醒。要常引為鑑戒。

很多血氣方剛的年青人,常常愛鬥毆打群架,很多時候都是因為看人不順眼,心中充滿暴戾,一點小事就動刀動槍的,鬧出人命。等出了事,後悔莫及。

我們每個人真的都需要上帝,因為我們的生命氣息都在乎上帝,我們要讀懂祂的話語,就能在祂的光中行,而不會誤入歧途。

詩篇119:105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詩篇119:130 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

經上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上帝是我們人生的導師。神的話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在裡面照耀我們的心靈,將智慧和啟示賜給我們。今天我們有機會領受十誡,我們真是有福的一群人。

感謝主,感謝師母和瓊妮,感謝大家的分享,讓大家更明白第6誡不可殺人的重要性,讓我們更明白做人處事的道理。讓我們更懂得如何去愛人。為這一切美好的分享獻上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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