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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0 12:31:46瀏覽235|回應0|推薦0 | |
【肖漢杰/湖北武漢市.華中科技大學學生】 18日濟南市的水價聽證會遭到質疑。24名聽證代表名單不乏處長、高級工程師教授等中高收入階層,而對價格調整最為敏感的下崗職工、特困家庭人員、低保邊緣戶等低收入群體無一代表參會。不少市民質疑,最受價格波動影響的群體,連表達想法的機會都沒有。 水價關乎社會全體的利益,水價聽證會本應是場全民大會,至少應由各收入階層的代表共同磋商水價,在必要時,應適當的將水價向低收入階層能接受的額度調整,這順應的是社會公平和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 而在濟南的這場水價聽證會上,有的只是專家論證、領導拍板,而占城市多數的中低收入階層的利益被高收入階層和權力階層「代表」著。這樣的聽證會有多少意見和建議是考慮到低收入階層的承受能力的,有多少決定是經過民意而不僅僅是專家論證的? 這樣的「代表聽證會」,所表現出形式上的不公平,往往帶來的是最終內容上的不公,沒有低收入階層參與會議聽證,低收入階層的意志就很難上升為會議意志和政策意志,水價聽證會就只是「一言堂」。 反思社會現狀,弱勢群體的利益和意志往往被強勢群體所代表,「被就業」、「被自殺」、「被小康」等等這些「被××」的群體面臨的莫不是「權利被權力所代表」的困境,一些社會公器變成壓制弱勢群體利益和話語的利器。 在公民社會裡,一場水價聽證會需要比關注水價更積極的去關注民意,單方面估計某個階層的利益只會導致決策失衡,政策偏向,甚至有損政府的公信力和公正形象。 有人曾歸納過轉型期中國充斥的兩個關鍵詞,一為「財富湧動」,一為「社會不公」。在經濟成長上,輕舟已過萬重山;在社會不公上,雄關漫道真如鐵。這種失衡和畸形的發展帶來的社會問題也是有目共睹的;剛公布的《社會藍皮書》中,眾多社會群體性事件也有相當部分問題是在社會不公、利益「被代表」、話語權被剝奪的前提下所引發和激化的! 濟南水價聽證會的爭議,必須引起社會和政府反思,讓弱勢群體擁有代表自己聽證的權利,是亟需政府和社會共同完成的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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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