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武世家國術館館長. 蔡律師(大學兼任教授) hank120 宇(好情緒好意念會有好運氣)
錯誤的法律觀念 (作者:王麗能律師)第一則正確觀念:「簽名」有效,用「印章」代簽名也有效。錯誤觀念: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第二則正確觀念: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不能向個人要。錯誤觀念: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第三則正確觀念:刑事案件只有「告訴乃論」之罪,如果和解可以「撤回告訴」結案;至於大部分的犯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民事和解後,院檢方仍需依法處理刑案。錯誤觀念:刑事案件可以和解銷案。
第四則正確觀念: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夫債妻不用還。錯誤觀念:父債子還、夫債妻還。
第五則正確觀念:抵押權必須到地政機關申請抵押權登記,而且登記完成後才能取得抵押權。錯誤觀念:債務人交給您所有權狀,您就能享有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