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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7 17:35:39瀏覽160|回應1|推薦0 | |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楊宜中、潘杏惠、曾德峰/綜合報導〕 台北慈濟醫院被新北市政府要求繳納九十四、九十五年度的房屋稅共兩千六百多萬元,但慈濟醫院主張該醫院是立案的「慈善救濟事業」,應免徵房屋稅,經四年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台北慈濟醫院雖然是核准登記的醫療財團法人,但並非內政部核准有案的慈善救濟事業,不符免徵房屋稅規定,因此判財團法人慈濟醫院敗訴定讞,應如數繳納。 依上述事實,慈濟醫院還要狡辯,你覺得有理嗎?是不是深感他們表裡不一,即外表很整潔、有禮,但心裡是計較得很,爭這爭那,好像一直以來即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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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