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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9 07:17:23瀏覽1013|回應1|推薦32 | |
一個「大有為」的政府,必定是「有所為,有所不為」,而非「為所欲為,無所不為,胡作非為」。 「有所為」者,人民要什麼,政府做什麼;「有所不為」者,人民不要什麼,政府不要做什麼。「為政之道」就是這麼簡單,「有所為,有所不為」而已! 惟,人民要錢,政府給錢。政府哪來的錢?左手拿錢,右手給錢,拿的、給的全都是納稅人的錢,政府「買空賣空、過路財神」而已。 是故,政府與其慷人民之慨,拿甲人民的錢給乙人民,不如給人民多開幾條賺錢的路。 路是人走出來的,政府該扮演的是「領頭羊」的角色;沒路,開路;有路,掃除路障,維護交通順暢。 然而,條條通羅馬的路,不見得條條都是賺錢的路。 彼岸已給此岸開出一條「九二共識」賺錢的路,縱是路障重重,政府也應排除萬難以順暢其流。不同的路,不同的成本,不同的投資報酬;政府應該站在管理與輔導的立場,設紅綠燈、畫白線、黃線、紅線,審慎評估並將利弊得失公諸於民,避免在毫無數據之下,憑藉一黨之「意識形態」堵死了人民賺錢的路。 「開路」是「有所為」;「堵路」是「有所不為」。「開路」是為民興利、造福人民的「大有為」政府;「堵路」則如「占地為王」,攔路勒索「買路錢」的綠林大盜。 台灣的路,通美、通日、通亞洲,通歐洲、通世界,也通對岸。遺憾的是,民進黨承認通往世界其他各地的路,唯獨不承認兩岸來往的路;民進黨政府堵死了納稅人「賺錢繳稅」的路,卻不忘拿「超徵稅收」當「紅利」,這種行徑與「綠林大盜」何異?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論任何事物,包括「開路」和「堵路」,都有其該付的代價。政府可以「有所為」,也可以「有所不為」,但就是不可以「為所欲為,無所不為,胡作非為」,否則2020必將自食惡果,為其「堵民財路」的惡霸行徑付出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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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