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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00:02:06瀏覽1808|回應4|推薦2 | |
節錄:【官商勾結惡炒地皮,從官一代炒到了官三代,依然這樣數年如一日。國民黨統治下的台灣,就跟革命先烈林覺民在〈與妻訣別書)裡形容的滿清末年一樣:「遍地腥羶,滿街狼犬,稱心快意,幾家能夠?」究竟要到官幾代,台灣老百姓才能免於這種「生無容身之屋,死無葬身之地」的窘境?或許我們從歷史中學到的唯一教訓,就是我們在歷史中永遠學不到教訓吧!(新頭殼)】 一個遠雄集團行賄官員,官商勾結之事,讓身為最高元首的副總統竟然只以「難過」兩個字,結束掉。版主要說的是,真正難過的不是你們這些位居廟堂的高官,是人民,百姓。 說什麼民主制度,既然為了選票,可以這樣鋪天蓋地的把過去官商勾結的事情,一眼以蔽之,蒙蔽社會的眼睛,在透過名嘴媒體將這些奸商與奸官的行徑通通塗抹掉,這算是什麼民主! 民主不應該是這樣的,只要有任何人有嫌疑,就應該等候司法調查,等候司法審判。只是在特權把持住的台灣,司法公平嗎?在特權把持住的台灣政治社會真的有民主嗎? 看看下面這一段法官判決的新聞稿:【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爐渣業者陳啟祥6300萬元,前天一審輕判7年4月,引爆民怨,因貪污被判20年重刑的前總統陳水扁昨痛批:「再次證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更讓民眾憤怒的是,法官認定林益世不法所得和不明財產是4880萬元,須沒收或罰扣,林未來竟可聲請發還1420萬元,形同法院背書民代可收「喬事費」,民眾昨大罵:「爛透了!貪污那麼多錢,法院竟還要吐給他!」(頻果日報)】 真正的民主政治是不應存在貪污,也沒有特權,人人生而平等,只是職位的不同,既然被檢舉貪污,行賄、收賄,身為司法人員,法官還有什麼理由可以說「貪汙解讀不同」,就貪污嗎,真要解讀不同,讓版主來說吧:大貪污與小貪汙。大奸商與小奸商。民主政治既然無法用能力來服務社會,必須用這種汙穢的手段來保持自己的官位,那不如還權於民;民主社會不能用自己的能力創造社會的需求和民眾的愛戴,只想用汙穢的手段來得到自己的社會地位和財富,那不如歸隱山林,不問世俗。 馬英九,你的歷史地位不是馬習會,而是在於你能不能將台灣轉型為一個真正的民主政治社會,讓台灣不再淪為特權分子把持的不公不義的社會,但是,長久以來台灣深耕的特權分子在商與官之間無法割捨,因此,肅貪改革的決心,奠定了台灣政治史上唯一讓台灣轉型為民主政治的領導人,不知將從何人開始? 在國民黨內那些特權分子把持的台灣政壇,再一次將台灣淪為特權的奸商奸官之手,實現不公不義之社會現象。馬英九真的要台灣人民革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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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