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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3 17:06:22瀏覽547|回應0|推薦3 | |
台灣家家戶戶的機車,剛買時,車行都會烙碼作記號,防止偷竊再轉賣。建議政府: 性侵者,無論刑重或輕,一律烙碼!看是要0101還是5437(諧音:我是性侵)都可以!並且要烙在明顯處!比如手背或下臂,以供辨認,即使他可以戴手套遮掩,大家都會知道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性侵者,應學韓國,研擬化學去勢!性侵未成年者,回監所要受鞭刑3下,以新加坡為師!!讓他警戒,別以為外面爽完後,回監牢後,就可以再吃喝拉撒睡,舒服的很!? 還有,要讓這三下鞭刑富有教育意義!第一下,告知鞭刑的痛遠不及受暴婦女(或男人?好變態的社會!)身心的痛!第二下,告知受刑人,父母長輩的痛比鞭刑還痛!第三下,告知犯者,社會大眾對於此禽獸不如的犯行的激憤! 大家有看過一部電影,叫做龍紋身的女孩嗎?(千禧年三部曲 女孩當自強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9416) 內容就是描寫某個歐洲國家,監護人對自己監管的未成年少女性侵的紀錄!當我看到,女主角用刺青工具,在性侵者肚皮上刺的話(類似骯髒性侵的髒話),我真的拍手叫好! 這時候,什麼廢死議題,都拋諸腦後!!那部小說還有續集,我非常建議輕判性侵犯的法官、公務體系看一看。還有,乾脆關到性侵犯性無能好了!關30年如何?? 七度評估會再犯! 司法縱放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3/69/2ojym.html ...... 承辦法官說,性侵犯刑責三到九年,已經對林國正判最重的九年,而且不准他假釋,只是林國正在台中監獄服刑期間,包括醫生、心理師輔導師、律師對他做了七次性侵治療評估,沒有一次過關,代表再犯率非常高,但因為他已經服刑期滿,不能用電子科技監控,所以是交由地方政府接手、也就是雲林縣政府家暴性侵防治中心應該要對他輔導,但林國正二月二號出獄,卻安排四月十一號才輔導,這一個多月的空窗期奪走一條青春年華的人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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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