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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31 15:18:23瀏覽251|回應2|推薦1 | |
海峽兩岸分裂一甲子,今已由彼此敵對轉為和平共處,過去視對方為叛亂集團,稱對方為「共匪」,今日當然不能再這樣看待對方了。對方的共營也曾經硬將我方稱為其「地方政府」,到現在還是不肯承認兩岸當局彼此不同;縮國份子則認為海峽兩岸「一邊一國」,兩岸當局雖然彼此不同,但縮國份子卻是將兩岸當成兩個不同「國家」了。 兩岸之間早有九二共識,雙方都同意「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因此共營雖自稱「中國政府」,但我方還是可以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合法的中國政府;由於「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所以兩岸間不會因為共營自稱中國政府而我方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合法的中國政府而互起爭執。共營雖不再是叛亂集團,但中華民國政府仍還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兩岸當局為兩個不同的政治陣營,雖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合法的中國政府,但還是須承認兩岸當局彼此不同,須承認我方管不到共營,但也祇能承認「管不到」,不可承認「無權管轄」;這「管不到」與「無權管轄」是有所差別的,「管不到」是事實,「無權管轄」則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中華民國政府既是合法的中國政府,在中國境內何事中華民國政府無權管轄? 共營曾經硬指我方為其「地方政府」,到現在都還連管不到我方的事實都不肯承認,既說我方是其「地方政府」,那向我方下「命令」呀!我方會聽其「命令」嗎?果真如此,祇會引起我方嚴厲痛斥,甚至我方還會在雙方管制區交界處舉行軍演來示威抗議,共營又能奈我如何?被自己的「地方政府」痛罵,甚至被自己的「地方政府」用槍炮相向,都無可奈何,這還不叫做「管不到」嗎?既然管不到,所以我方當然不是共營的「地方政府」,而是與共營不同的政治陣營。 而縮國份子又將海峽兩岸認定為「一邊一國」,不僅承認管不到共營,還承認無權管轄共營,更要丟棄中華民國失土,將中華民國由全中國縮水成「台灣國」,縮國份子與共營真是兩種恰恰相反的過份!雙方分明就是兩個不同的政治陣營,還不肯承認管不到我方,這是一種過份;放棄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合法的中國政府,承認自己無權管轄共營,且還要丟棄中華民國失土,將中華民國由全中國縮水成「台灣國」,把自己國家縮水,這不正好是與共營相反的過份嗎? 縮國份子的與共營相反,正好是令自己等著被共營吃掉的相反,你把自己縮水,承認無權管轄共營,但共營不僅不會承認無權管轄你,且連管不到你都不肯承認,把自己縮水本來就祇有等著被吃掉,哪裡能維護國家主權呢?所以我們還是要堅持中華民國政府是全中國的政府,中華民國就是全中國!並在此堅持下,促使共營承認兩岸當局為兩個不同的政治陣營,承認管不到我方,他們不肯承認管不到我方,但事實上他們就是管不到,不容他們不承認。 總之,中國今日是個分裂國家,中華民國政府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共營是與中華民國政府不同的政治陣營,中華民國政府管不到共營,但也祇是管不到,而非無權管轄。 有關兩岸當局彼此關係定位問題,在我部落格有篇「論當今分裂的中國」論文,對此有深入徹底而詳盡的探討,我的部落格網址: http://blog.yam.com/mrchina http://blog.yam.com/wonderful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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