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中華民國政府有效治地台灣已有五都,而所謂「五都」就是五個院轄市,依中華民國行政區域正式編制,在民國五十六年台北市升院轄市前,全國分三十五省、十二院轄市、兩個地方及一個特別行政區;那時十二院轄市都在大陸,而現在一個台灣島上竟「擠」了五個院轄市,桃園縣還又在等待升院轄市,桃園縣若再成為院轄市,那台灣島上更是六個院轄市擠在一塊了;台灣面積不及大陸面積的百分之ㄧ,院轄市數目卻快到大陸院轄市數目的一半了,而台灣省政府又早已裁撤,一個沒有省政府又被數個院轄市「挖地盤」挖得殘缺不全的台灣省,已經不成台灣省了,桃園縣若再成為院轄市,台灣省就更不成台灣省了。 小小台灣島,這麼多院轄市「擠」成一堆的景象,實在太唐突、太凌亂!假如大陸沒淪陷,中華民國政府仍然有效治理全國,但中國人口由四億增加到十四億,一個院轄市最低人口標準二百萬這數字也必會往上調高,所以將來光復大陸後,中華民國全國行政區域定將重新劃分、重新編制,但那是到時候才能做的事;現在祇能將中華民國全國行政區域的正式編制繼續保持原樣,但中華民國政府有效治地台、澎、金、馬境內,須另作臨時行政區域劃分;除台北市與高雄市這兩個升格已超過三十年的院轄市繼續為院轄市外,其餘新升格的院轄市在正式行政區域編制上,再重歸台灣省,台灣島於中華民國正式全國行政區域編制中,仍還是一省二市,但在中華民國政府有效治地臨時行政區域劃分上,台灣島則劃分成十餘個臨時行政區,如台北臨時行政區、新竹臨時行政區、苗栗臨時行政區等,金、馬兩地也不要一個是金門縣,一個屬臨江縣,兩者亦合併成金馬臨時行政區,但在正式行政區域編制上,當然還是金門是金門縣,馬祖屬臨江縣;這些臨時行政區可簡稱為區,即如台北區、新竹區、苗栗區、金馬區等,這些區皆與省同級,但都不是正式編制的省,而祇是臨時行政區;所以那些新升格的院轄市也並沒有再降格,祇是變成臨時行政區域,仍具有院轄市的等級。 這樣,中華民國正式的全國行政區域編制,就是三十五省、十四院轄市、兩個地方、一個特別行政區,但目前這個編制僅祇保留,實際上暫不施行,在此正式編制中,實際上仍繼續正常運作的,祇有台北市與高雄市這兩個院轄市;如此,目前中華民國政府有效治地內的諸直轄行政區域,祇有台北市與高雄市為正式編制的行政區域,其餘皆臨時行政區域,但北、高兩正式行政區域與其他臨時行政區域皆為省的等級。現在保留中華民國正式全國行政區域編制,但在中華民國政府有效治地內,另作臨時行政區域劃分,乃解決目前畸形、變形行政區域劃分問題的最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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