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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 15:21:29瀏覽1864|回應0|推薦0 | |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財金公司),執掌國內消費金融支付系統,所謂的消費金融是指發生在一般大眾消費行為的款項支付所構成的金融活動,從一般人於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放往來,乃至匯款、ATM轉帳、信用卡或IC卡結帳以及現金買賣等皆屬此類。 由於牽涉到的款項金額較小,風險亦較小,因此這部分的電子支付機制發展也較快速,而消費金融的支付機制已於民國89年1月經財政部核准正式跨入網際網路時代。 財金公司原為「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於民國76年奉行政院核定,由財政部以非營業循環基金組織型態設立,直到民國87年11月,轉型為民營公司,由財政部及38家國內民營銀行、基層金融機構代表共同出資,成立「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之資產、負債及經營業務。 目前財金公司的業務範圍包括:金融機構跨行資訊系統之營運、跨行業務之帳務清算、辦理與金融機構間業務相關之各類資料傳輸與交換、金融機構間資訊系統災變備援之服務等,其經營的系統特性為:辦理跨行匯款、ATM提款、轉帳的全國跨行通匯系統、金融電子資料交換服務系統、網際網路作業系統及信用卡消費等支付結算業務,並由中央銀行提供即時結算服務,為一多功能加值型網路系統。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www.fisc.com.tw。 【資料來源:電子金融小辭典/台灣金融研訓院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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