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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01:39:04瀏覽28|回應0|推薦0 | |
前不久,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育英中學就要求每個學生買平板電腦,“平板電腦每台2200元,使用費每年1200元,3年須繳使用費3600元,軟硬件合計須繳費5800元。”此事引發網友關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就在去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再次強調,學校不得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不得在代收費中獲取差價,不得強製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 三令五申禁止,居然還有學校打“擦邊球”甚至“頂風作案”,是學校負責人為了追求經濟利益,與項目公司進行的交易?還是為了實現所謂的“智能教學”而做的“面子工程”? 無論是什麼原因,如此“巧立名目”地強買強賣,學校都足可以用“吃相難看”來形容,這不僅有違教育本分,敗壞社會風氣,還會給很多家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負擔,對學生的身心健康也會帶來負面影響。 目前,五河縣政府已責令育英中學立即停止違規收取學生平板電腦費用行為,清退全部已收費用;對違規收費問題在五河縣教體系統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學校及領導班子2021年度教體系統評優評先資格。 教育不是生意,學生不是羔羊。要遏制亂收費現象,除了要靠學校自律,更多的還是得靠監管。只有這樣,才能讓警鐘長鳴,杜絕類似亂象再次上演,還學生一個純潔的校園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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