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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2 15:57:34瀏覽587|回應0|推薦0 | |
【2012花現台北-爭艷再現】 志工招募培訓計畫 壹、活動宗旨 為推廣花綠生活美學與社會服務精神,辦理志工研習營,培育導覽解說人才,達到結合社會資源,提升民眾對花藝及環保生活之基本概念。 貳、特展內容 一. 展覽日期:2011年12月24日至2012年4月8日 二. 主辦單位:聯合報系、財團法人台灣區花卉發展協會 三. 展覽地點:花博公園爭艷館(捷運圓山站1號出口旁) 四. 展覽宗旨: 參、對象與資格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均歡迎報名參加: 一、 年滿十八歲,具高中以上學歷,行為端莊、身心健康者。 二、 具熱忱、愛心、善於表達且有志於服務社會大眾者。 三、 展覽期間能配合主辦單位協助導覽與民眾公共服務者。 肆、報名/甄選 一、 招募時間:2011年11月11日(五)至11月30日(三)止 二、 請詳填所附之報名表,於截止日前回傳至主辦單位。 三、 洽詢電話(02)8692-5588 ext. 2518或2260 花現台北專案小組
為維持展覽服務品質,提供民眾適當之導覽及公共服務,所有志工除書面審查外須經面試甄選;主辦單位將於2011年12月5日(一)公佈初選名單於【2012花現台北-爭艷再現】官方網站:http://tba.ishow.gmg.tw (近日上線)。 四、面試甄選地點:花博公園爭艷館(暫訂) 五、面試甄選時間:2011年12月9日(五) 伍、培訓內容 一、 專題課程:預定於2011年12月20、21日(兩日全天)辦理重要課程培訓,學員需全程參與;另於開展前安排現場試導練習(時間另訂)。 二、 培訓課程將另行公告於【2012花現台北-爭艷再現】官方網站。 陸、服務說明 一、服務內容:「2012花現台北-爭艷再現」現場導覽與民眾服務。 二、服務期間中途離職、資格撤銷以及服務期滿,應繳回志工服務證。 三、服務證明:完成培訓且服勤達標準時數者,頒發服務紀念證書。 柒、志工福利 凡服務期間,志工可憑證享有下列福利: 一、 免費參加培訓和研習課程。 二、 服務期滿並達標準時數(64小時以上),頒發本展志工服務證書。 三、 購買本展門票享有優惠(另訂),請依指定方式購買。 四、 早班服勤當日提供午餐便當餐盒。 五、 不定期之交流活動,將另行公告。 捌、說明事項 一、所有志工服務均為無給職,亦無交通津貼。 二、服務期間僅限「2012花現台北-爭艷再現」,期滿志工證繳回,並停止一切福利。 三、本實施要點僅適用於【2012花現台北-爭艷再現】特約志工。 四、如發現有損活動名譽或服務不佳之具體行為,將立即撤除志工資格。 五、本業務由聯合報2012花現台北專案小組承辦,洽詢電話(02)8692-5588 ext.2518或2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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