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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必需透過全民公投來決定:立法院無權架空2300萬人民的言論自由權:假如國民黨敢蠻幹的話:民眾就要聯合起來罷免掉馬英九
2010/04/23 06:08:12瀏覽477|回應0|推薦0

(1)假如個資法三讀通過之後:國民黨與馬英九就可以明目張膽毫無忌憚的:貪贓枉法:貪污收賄:侵占國家財產:至無所不貪:因為有個資法的存在:會沒有人敢在網路的個人部落格裡面:撰寫有關國民黨與馬英九貪贓枉法:貪污收賄:侵占國家財產的種種貪污罪證文章:因為在網路上的個人部落格裡要撰寫:有關馬英九與國民黨的貪贓枉法:貪污收賄:侵占國家財產的種種的罪證文章時:還要獲得馬英九本人的同意:才可以在網路上寫馬英九三個字出來:可想而知的就是:馬英九肯定不會同意網友在網路上:公開有關馬英九的貪污收賄的罪證文章的(2)因此{個資法必需要透過全民公投來決定}立法院(無權架空居住在中華民國的2300萬民眾的言論自由權)假如國民黨敢蠻幹的話:2300萬的民眾就要聯合起來(罷免掉馬英九)立法委員不能自我擴權濫權(3)馬英九的{個資法是想要假藉民主:保護人權之名行打壓民眾的言論自由權之實}來使社會大眾:對貪官污吏的種種貪贓枉法:貪污收賄:侵占國家財產的種種罪行:民眾都變成了(噤若寒蟬敢怒不敢言的任由國民黨與馬英九蠻幹下去)這才是馬英九為什麼急迫的想要讓個資法三讀通過的真實原因(4)民眾萬萬沒想到(想要剝奪居住在中華民國的2300萬民眾的言論自由權的竟然會是大獨裁的馬英九:而不是中國共產黨)假如個資法三讀通過的話:台灣民眾的言論自由權:就遠不如香港與中國大陸了:試問在一個民眾沒有言論自由權的台灣:還會有誰敢生小孩:由此足以證實馬英九比蔣介石還要更獨裁10萬倍以上:馬英九才是實行獨裁政治白色恐怖主義主義的大獨裁政府(5)其實居住在中華民國的2300萬民眾的身分證資料都儲存在台灣政府的各個戶政事務所的電腦資料庫裡面(凡是有向各個戶政事務所申請身分證者:的身分證的正面與反面在申請時:都早已經被戶政事務所的員工:用高階的掃瞄器掃瞄起來儲存在大容量的電腦硬磁碟機裡面去了)因此真正在竊取民眾的隱私權者:應該就是台灣政府:從詐騙集團被警方逮捕之後還可以交保:就可以確定所有的詐騙集團的成員:都是與台灣政府穿同一條褲子的同路人(6)為什麼台灣政府願意花大錢去養一大群自稱人權組織的人權社團?那是因為政府要這些自稱人權社團的成員:時常去向政府機構抗議訴求:說政府取得建立民眾的指紋資料庫:是有侵犯到個人的隱私權的屁話:因為政府在暗中指使眾多的詐騙集團的成員:用盡各種方法:去詐騙取民眾的血汗錢棺材本:只要靠民眾的個人身分證的正反面的影印本:或是信用卡提款卡的密碼:以及民眾的帳戶已經被詐騙集團冒用為藉口:來騙取民眾的錢財:這就是為什麼陳水扁在電視新聞中會說:有很多事情在過去是可以做的:現在也應該可以做:但是可以做但是不可以說出去的:那就是在中華民國的所有的詐騙集團的成員都是台灣政府養的狗(7)假如馬政府是真的與詐騙集團毫無關係的話:國民身分證只是一般證件而已:凡是居住在中華民國的2300萬民眾:無論是要去向銀行開戶或是申請信用卡與現金卡的密碼:都一律更改為使用每一位民眾的個人指紋加瞳孔:來做為存款與提款時的雙重密碼的話:就算是詐騙集團有天大的本事也騙不到民眾的任何一毛錢(8)因此政府長期的花大錢在養為數可觀詐騙集團成員與假人權組織:來雙管齊下詐騙取民眾的血汗錢棺材本:稍微有常識者都肯定知到:在地球上所有的人類:每一個人的指紋及瞳孔:都完全不同:也就是說每一個人的指紋及瞳孔:是老天爺給每一個人的雙重密碼:就算是政府掌握住所有的民眾的指紋及瞳孔的資料的話:政府與詐騙集團也無法複製出來:因此台灣政府為了要詐騙取民眾的錢財:所以台灣政府長久以來:都在花大錢養著一大群詐騙集團的成員:以及假人權社團來遮掩住民眾的耳目(9)就是因為在我本人孫有松先生的部落格裡面有撰寫出有關{由高雄縣長楊秋興負責執行的:整治荖農溪的疏浚清淤的工程所疏浚出來的砂石的價值:足夠建造一棟像似台北市的101大樓還綽綽有餘}中央政府並沒有派官員聯合電視新聞媒體去共同監督:整治荖農溪的疏浚清淤工程:是因為馬英九與所有的立法委員:都已經收到楊秋興給的好處了:馬英九與所有的立法委員都已經和楊秋興坐地分贓了:就等於是馬英九與所有的立法委員共同來侵占掉:原本屬於國家財產的荖農溪非常龐大數量很值錢的砂石:因此無所不貪的馬英九與國民黨:才會急迫的要讓個資法三讀通過:假如馬英九與國民黨是正直清廉的好官的話:馬英九與吳敦義早就去向法院按鈴申告:來告我孫有松先生了:又何必立什麼狗屁騙吃騙喝的個資法:來招搖撞騙取台灣民眾的血汗錢棺材本:這種要台灣民眾對於貪官污吏的種種惡行:噤若寒蟬敢怒不敢言的獨裁法律是連狗屎都不如的法律(10)簡單舉例一:某甲給把某丙的電話號碼給某乙:要某乙去向某丙推銷汽車:某丙就按照個資法去向法院按鈴申告:說某乙取得某丙的電話號碼:是透過某甲取得的:因此法院判決某乙要併科罰金15萬元:然後某甲與某丙與法官三人瓜分掉這15萬元的罰金:這個世界變成了什麼世界:連做正當生意也會犯法被罰錢(舉例二)劉同學把客戶張先生的姓名電話號碼給做保險業務的陳同學去招攬保險時:因為有個資法存在:因此生意還沒有做成:陳先生還有可能會吃上官司賠了夫人又折兵:由此足以證實馬英九與國民黨都是騙吃騙喝的金光黨詐騙集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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