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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05:34:52瀏覽3605|回應11|推薦26 | |
引用文章婚姻歧視與文化差異
偏見、歧視、與文字獄 2012-12-20 by 時季常 來自偏見的歧視應該要打破 很多歧視來自於偏見,成見,但是偏見或成見,經常帶有部份的事實。像很多人看不起黑人,認為黑人又笨又懶,事實上又笨又懶的黑人比例確實偏高,但是你不能否認,聰明勤快的黑人也有很多。所以,認為黑人一定是又笨又懶,這就是一種偏見. 像這種根據種族偏見而產生的歧視,就應該要打破。 又譬如說,整體來說,學歷低的人文字能力往往較低,知識面也較小,但如果認為學歷低的人,文字能力就一定低,知識就一定較差;或者認為學歷低的人,就沒有能力擔任政治人物,或是擔任公司主管,這就是應該要打破的偏見。 所以,法律不應該規定要有什麼學歷的人才可以選公職或是擔任公司主管。很遺憾,台灣以前有很多法律有這種歧視。譬如規定沒有高中畢業,就不能參選議員或市長,弄得一堆候選人跑去買高中學歷。 又譬如說,一個人是不是在本國土地出生,和他有沒有能力擔任總統,或是不是愛國,沒有一定的關聯。因此,在法律上規定非在本國土地出生的人就不准參選總統,這是一種嚴重的歧視。美國自建國以來,一直在執行這個歧視。很有趣的是,二千零八年時,不論是歐巴馬或馬肯,都不是在美國本土出生,而當選的歐巴馬,在夏威夷的出生證明很可能是假造的。 很多人支持歧視,卻不自知 心理上、文化上的歧視,讓人不舒服,但不致造成嚴重的直接實質傷害,嚴重的是法律和規定上的歧視。 很多人嘴巴上在反歧視,但其實在行動上和心理上支持歧視,卻不自知。 法律上,本國人和外國人的待遇不同,這是歧視,但是完全消除這種歧視,恐怕很多人不願意。 不僅對外國人歧視得到支持,連對本國人的歧視,也得到支持,甚至支持更多。中華民國的國籍法裡,只要拿到其它國籍的本國人,一律剝奪其服公職的權利,這是一種嚴重的歧視,但是那些沒有外國籍的台灣人,大部份卻支持這種歧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對本國人歧視得更嚴重,只要發現它的國民擁有其它國籍,則立即剝奪這個國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如果我們認為國民的政治權力應該平等,那麼這種歧視合理嗎? 並非所有的歧視都必須打破 大概唯一沒有歧視的法律是規定不准歧視的法律,很難找到沒有歧視的法律和規定,要緊的是,歧視的原因,是否被認為合理。最近有很多人去參加一項公職考試,其中一條規定必須要能夠在幾分鐘內拿多少公斤的沙包跑完多少公尺,不及格就無法錄取。這個規定,嚴重的歧視了體能較弱,或是殘障的人士,但是顯然,多數人不認為這個歧視有問題。重點不是在歧視,而是在於這個歧視合不合理。 打破歧視,不要興文字獄 以現在的氛圍,拒絕歧視是"政治正確"的事,那些來自偏見的歧視確實不應該存在,但不表示就要興文字獄。 文字的意義是被賦予的。陳水扁當總統時,使用了一個成語"罄竹難書"來形容某些人的好行為非常的多,在文字上鬧了笑話,因為這個成語被固定用在罪惡的行為上面。但是如果我們光從字面上來看,罄竹難書、枚不勝舉、數之不盡,形容的意思是接近的,都是比喻很多的意思。 罄竹難書這個詞,已經被判了死刑,一定得用在壞事上面,這是古人造成的,但是我實在不認為我們應該在新的名詞上繼續賦予負面的意義。 譬如像大陸妹這個名詞,它應該就是指大陸來的女生,大陸女生就和台灣女生一樣,有令人欣賞的,也有令人不屑的。如果一定要把這個名詞加上負面涵義,我認為那就是在興建文字獄。 中國歷朝歷代都有文字獄,滿清時代,有人因為吟了句"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得罪了清政府,而被滿門抄斬;有人因為從古書抄了一句"維民所止"話來做為作文題目,被認為是想要雍正皇帝的頭(維和止恰巧是雍和正兩字無頭),而被族殊。 很不幸的,現在雖然沒有皇帝來興建文字獄了,卻有很多意見領袖和普通個人,因著自己對文字的偏見,強加負面意義在可以是中性的名詞上面,來興建無形的文字獄,用"政治正確"的手段,來箝制人們的文字使用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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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