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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查外國稅:基本上是一個笑話
2009/10/11 05:46:17瀏覽33517|回應35|推薦26

台灣和美國政府現在分別要求有海外所得的人報海外的所得稅,更有甚者,連海外財產都要申報,合不合理,我們後面再說,先談可不可行。

結論先下,這基本上是一個笑話,抓一些倒楣鬼而已,如果真的這麼執行,台灣政府和美國政府的損失會超過它們的所得。

世界主要國家,沒有一個承認台灣政府的,和台灣有邦交的國家都是些小朋友、黑朋友、和窮朋友,而這些國家還有一個特色,那就是行政能力極差,卻又極權專制。

所以台灣能去向那個海外國民追錢?這個政策叫做台灣笑死人。

美國呢?

美國政府連辦一個護照,都可以花上二個月,美墨邊界,每年不知有多少萬人就直接走進美國,聽說在美國的非法中南美移民已經有一千萬人以上了(目前美國官方發布的美國住民總人口剛超過三億人),美國社會不知已有多少要求加強邊界監管的呼聲,美國政府也不知道花了多少精力和銀子,到現在依然沒有具體的成果。

所以,美國政府那真能夠查什麼稅?不過是利用人們害怕的心裡,多抓幾個倒楣鬼罷了。

美國政府之所以會這麼做,主要是為了要錢。為了查一個人的稅,成本很高的,所以只可能查大戶,如果查一般老百姓,那美國政府去那裡生這些錢呢?美國銀行也不見得會買賬。

現在講合理性,本國國民在海外做生意或薪資所得,該不該回本國交稅,這是有爭議的話題。認為合理的朋友,我等著你來說話,我願意洗耳恭聽。這裡談點不合理的。

假設一個台灣人取得了美國籍,現在在美國工作和生活。現在台灣的祖先留下了一塊土地和房子給他,那麼首先,台灣的政府很可能會對他課一次遺產稅。如果美國政府要求,台灣官員最愛舔美國政府的屁股,一定會如實的報給美國政府知道,有個台灣人有塊土地和房產在台灣。這時候,美國政府又對這個台灣人課一次遺產稅,或是土地房屋稅,或是其它稅,這合理嗎?

再來,這個台灣人因為已在美國定居,就想把在台灣的房子土地賣了。好啦,一頭牛剝二層皮,下台灣和美國政府各要課一次稅,這合理嗎?

現在假設這個台灣人在美國當個參議員或是什麼公家機構當官(對,美國政府只管你有沒有美國籍,人家不會去管你還有德國籍或韓國籍,還是什麼台灣籍),這個台灣人的薪資所得當然要報稅給美國政府,而他的薪資所得可是美國人民的納稅錢。現在請問,台灣政府如果跑來要這個仍然擁有台灣國籍的台灣人交所竹得稅,合理嗎?

反過來,這個有美國籍的台灣人在台灣當公立學校的老師,他們的薪水來自於台灣政府,也就是台灣的納稅人,教師所得在台灣是免稅的。結果這時候美國政府跑來要求這個台灣人交所得稅,這樣合理嗎?

如果我們研究所得稅的歷史,就可以知道所得稅是一個特殊稅,古時候都是只有在打仗的時候,才臨時課徵的。今天,沒有打仗也一樣課徵,而且徵得毫不手軟。

寫到這裏不講了,再講下去,要駡人了。

X X X

很多政策都是這樣,得不償失。像關稅保護措施,以為可以保護到什麼,結果是雙輸,這些事情,學經濟的人可以給你一大堆實例。

台灣受中國近代文化影響,把那些擁有外國籍的台灣人當成叛國份子,那是典型的自卑心態。國籍法第二十條,就是這種自卑心態的表現。

美國人沒有這種自卑心態,美國政府雖然也是採行單一國籍主義,外國人入籍時,也要求他們要宣佈放棄外國國籍,但是從來沒有真正去執行什麼剝奪入籍者的原國籍的措施。

美國要求需要有美國籍或是美國居留權的工作,也從來不會因為受雇者有其它國籍而加以刁難,根本就沒有任何的規定。

台灣的國籍法第二十條,把擁有外國籍的本國同胞當成是國家叛徒,實在是令人感到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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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海外追稅 雙重國籍大衝擊

美國國稅局展開海外追稅行動,要求擁有海外銀行及金融帳戶的美國人於本月十五日前補申報,圖為今年四月,美國民眾趕在報稅截止最後一天到郵局填寫申報表的檔案照。
法新社資料照片

明年起,財政部將對國人海外所得課稅,美國國稅局也展開「海外大追稅」行動,要求利用海外帳戶逃漏稅的人,必須在本月十五日前「自首」否則重罰,台美兩國政府追稅聲聲急,台灣富人「避稅」頭很大,許多人都有放棄美國籍或綠卡的念頭了。

財政部公告,明年開始,民眾海外資產超過一百萬元,另外綜合所得淨額、特定保險給付等各項所得加總超過六百萬元,就要繳納百分之廿的稅。

歐巴馬政府上台,提出一項「自首」(Voluntary Disclosure)計畫,要求擁有海外銀行及金融帳戶(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簡稱FBAR)的美國人,如果在過去六年有收入卻未據實申報,應於九月廿三日以前自動補申報,現在延後到本月十五日。

美國國稅局說,海外存款超過一萬美元(約三十二萬五千元新台幣)就要申報,隱藏海外帳戶被查獲,罰金高達十萬美元或帳戶總值的一半,還可能面臨刑責。

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呂旭明說,美國為了查稅,特別找了精通各國語言的八千名稅務員,其中很多是懂中文的。由於過去海外所得很少人申報,不少擁有美國籍的國內上市公司老闆或大股東,已經開始擔心將面臨巨額補稅。

呂旭明說,美國稅制是「屬人主義」,名下的資產不分境內、境外都要申報,台灣富人經常把美國公民身分看成「護身符」,樂於申請綠卡或當美國人,但卻把資產都放在免稅天堂的國家,「忘了」向美國申報海外所得。

呂旭明說,美國國稅局查海外所得很簡單,全球各主要銀行在美國都已設立分行,只要取得納稅人的身分證或社會安全碼,再要求銀行提供納稅人海外開戶的相關資料,「應該不會有銀行敢拒絕美國政府的要求」。

呂旭明透露,不少擁有台美雙重國籍的人,擔心自己成為美國政府查稅的犧牲品,都有意放棄美國籍,他的一位客戶已經申請放棄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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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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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年在美國留學打工都要以居民的身份報稅
2009/10/12 10:15

雖然收入不高所以還算是免稅額內

但是還是要填1040NR報稅

連留學生打工都得報稅了

真正的美國人豈可以不報稅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10-13 01:55 回覆:
管你是火星人還是地球人,只要是在美國境內的工作所得,山姆大叔當然不會放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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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想看到馬英九被美國查稅
2009/10/12 09:58

馬英九至今沒有申請放棄綠卡

所以美國政府還是可以對馬英九在海外的收入科稅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10-13 01:40 回覆:

謹供參考:

1。你被謝長廷等人騙得很慘。

你如果沒有住在美國境內超過一年,就會失去美國永久居留權(俗稱的綠卡)。

馬英九已經住在台灣幾十年了,所以不要再講那種馬英九沒有放棄綠卡的沒有知識的話。

2。你有綠卡,但不在美國工作,也不住在美國,你的所得美國政府是無權課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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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笑話,而是你想拿綠卡或成為美國公民的代價
2009/10/12 08:40
在拿綠卡或美國公民前
本該了解這些身份的權利和義務,才去決定是否要這些身份
格主在拿身份前曾了解過這些嗎?
如果你不曾去了解的話
想必也不曉得放棄身份時要繳棄國稅吧
http://news.sina.com/000-000-000-000/2009-01-15/16298009618.html

格主的反應跟我的朋友都一樣
我跟他們提到棄國稅、拿綠卡前最好先考慮考慮
他們都左耳進右耳出
然後等到最後被課這稅了,又會開始抱怨不合理什麼的
但事實真相是拿身份前沒有先去做好研究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10-13 01:58 回覆:

棄國稅?

就是因為有你這種觀念,才會有國籍法第二十條。

視自己國人如寇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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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 張忠謀 王永慶 早就選擇台灣啦 離開台灣他們還能幹甚麼事業?
2009/10/12 03:43

他們如果真能在美國辦企業

當初就不會選擇在台灣辦企業了

看看台塑在美國的廠

能賺得比台灣廠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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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讓你去當美國人阿? 你不滿意就放棄美國籍就好啦
2009/10/12 03:25

你想當美國人又不想交稅

這合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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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應該只是實話實說
2009/10/12 02:42

這篇文章很有勇氣說出事實. 抓個張忠謀, 郭台銘, 國泰或台塑家族! 逼他們選邊站, 看他們是要做美國人還是台灣人! 到時候台灣從要課稅變成課不到稅, 然後被美國整碗捧去! 何況全世界不是只有美台兩國.


閒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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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只要口袋沒錢..什麼事都會幹!
2009/10/12 01:50
---這叫做榨柳丁原理!馬政府的國民年金,都敢向沒收入的失業族收錢,何況..歐巴馬是向有所得的海外富人開刀呢?別當笑話來看,歐巴馬政府鐵定會做的!只有馬英九忙著抱財團的大腿,大幅調降富人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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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立論問題很多
2009/10/12 00:31

這篇文章在發表之初

已經對於某些政策產生偏見

而且舉的例子不少與現行法律牴觸

只能當笑話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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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收了僑民的稅,可以保護他們嗎?
2009/10/12 00:08

美國人交了稅,可以受到政府的保護。你看那船長被索馬利亞海盜劫持,美國海軍馬上就到。美國記者(華裔)被北韓拘留,還是美國總統援救回來。如果我是美國人,我還樂意交這個稅。今天臺灣收了海外僑民的稅,可以像美國這樣保護她的國民嗎?


ufaf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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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先查資料嗎? (聯合新聞網的品管...唉)
2009/10/11 23:11

寫文章前請先查一下資料.

美國人查海外稅是不是笑話? 你上google找一下

+美國" +瑞士銀行" 就可以找前不久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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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你說古代所得稅只有打仗時才徵收, 我勸妳把你那本歷史

的書給丟了:給你的不是知識, 只是笑話而已.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9-10-13 02:08 回覆:

基本上是笑話。

以台灣人為例,太太和小孩在美國的台灣人成千上萬,這些人在台灣很多是中小企業老闆,醫生,律師,或教授等,本身有綠卡或是美國公民,他們在台灣的所得,是不可能向美國政府報稅的。

我在美國認識的大陸人和台灣人,沒有幾千也有幾百人,這些人大部份在大陸或台灣,都會有一些資產,沒聽過誰去向美國政府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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