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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12:02:35瀏覽13|回應0|推薦0 | |
工商時報【孫彬訓】 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金融機構,將當事人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存款帳戶被通報是「警示帳戶」時,金融機構會立即透過聯徵中心的警示帳戶網路,通報全國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也會暫停「警示帳戶」全部交易功能,匯入「警示帳戶」的款項也會退回匯款行。如果存款帳戶被誤設為警示帳戶,可備妥身分證明 文件,到最近的警察機關,請求協助調查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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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詩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