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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5 21:40:02瀏覽338|回應0|推薦13 | |
1. 為什麼,我不贊同她,但我蠻喜歡和她講話,很舒服? 她有一種虛無,一種空無,一種自然,那超越了她難以 抹拭的虛榮,她背過身去,成為一個正面人物。 2. 寫太多,可能會失誤。但人生一路,當然不能不撰寫! 人生比寫作精彩!我愛我的一生! 3. 愛恨分明,真實! 4. 挖太深刻,就成了絕句,難以抵達和承受! 活下去,擺盪! 5. 名字只是名字,今生今世。 它代表你的父親或取名字的人,和你根本不相干,你 不必負責。 你帶著它,穿越它,忘記它。 6. 男女其實不重要,不是那麼重要,男與女雖然深深吸引。 一切,是對美的直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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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