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不要輕易稱其死
2024/04/24 12:56:36瀏覽121|回應0|推薦1
要別人死,甚至懲罰別人死,都是

極其邪惡的舉動。生命是無以倫比,

無可比擬。生命必須用至高,而

不是至低的標準看!

沒有經歷死亡邊緣,不知其可怖,

不要輕易稱其死,叫人死刑。
( 創作散文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zvioletchang&aid=18053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