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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太宗對太子李治之信用
2013/08/31 07:32:00瀏覽21|回應0|推薦0
太宗對太子李治之信用,可從以下一些例子見出。

太宗第一次出征高麗時,其本想太子李治從行。然而,少詹事張行成向太宗建議:「不若使之監國,接對百寮,明習庶政,既為京師重鎮,且示四方盛德。」,太宗竟不反對。此間接反映太宗對太子之相信、重視。

時太子當從行,少詹事張行成上疏,以為:「皇太子從幸靈州,不若使之監國,接對百寮,明習庶政,既為京師重鎮,且示四方盛德。宜割私愛,俯從公道。」上以為忠,進位銀青光祿大夫。(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八)

太宗又命百官啟事皇太子。

壬辰,詔百司依舊啟事皇太子。(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八)

即使段志沖上封事請太宗致政於太子,太宗亦未因此懷疑太子謀反。反之,他竟未有誅除段志沖。

己丑,齊州人段志沖上封事,請上致政於皇太子;太子聞之,憂形於色,發言流涕。長孫無忌等請誅志沖。上手詔曰:「五嶽陵霄,四海亙地,納污藏疾,無損高深。志沖欲以匹夫解位天子,朕若有罪,是其直也;若其無罪,是其狂也。譬如尺霧障天,不虧於大;寸雲點日,何損於明!」(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八)

由太宗對太子之不懷疑、對段志沖之赦免,我們可見太宗對太子是極為信任的。

為免太子遭受厄困,太宗又把順陽王泰徙為濮王。

癸卯,徙順陽王泰為濮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八)

貞觀二十二年(戊申,公元六四八年)春,正月,己丑,太宗更作《帝范》十二篇以賜太子,令太子明白為君之正道。

春,正月,己丑,上作《帝范》十二篇以賜太子,曰《君體》、《建親》、《求賢》、《審官》、《納諫》、《去讒》、《戒盈》、《崇儉》、《賞罰》、《務農》、《閱武》、《崇文》;且曰:「修身治國,備在其中。一旦不諱,更無所言矣。」又曰:「汝當更求古之哲王以為師,如吾,不足法也。夫取法於上,僅得其中;取法於中,不免為下。吾居位已來,不善多矣,錦繡珠玉不絕於前,宮室台榭屢有興作,犬馬鷹隼無遠不致,行遊四方,供頓煩勞,此皆吾之深過,勿以為是而法之。顧我弘濟蒼生,其益多;肇造區夏,其功大。益多損少,故人不怨;功大過微,故業不墮;然比之盡美盡善,固多愧矣。汝無我之功或而承我之富貴,竭力為善,則國家僅安;驕惰奢縱,則一身不保。且成遲敗速者,國也;失易得難者,位也;可不惜哉!可不惜哉!」(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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